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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也是射向女琴師的,為何又要殺關羽?”
“哎,這就不知道了,公孫勝已死,誰也不知到底如何了……但好在關將軍無恙,不然老夫萬死難辭其咎啊!”
目盲琴師先走入小院,不忘拿起那把斜立在門檻的青油傘。林震南知道我有話問盲女,便找個理由帶走了小凡。
“姑娘,你既然要殺關羽,為何又救他?”我這才問道。
“別人出了五百兩金子要殺他,我自然要殺他;最後救他是因為,又有人要出六百兩金子讓我救他。可我既然先收了殺他的金子,自然要先殺他。我為自己定了個目標,斷了三絃如果還殺不了他,那就不殺了。”
“可我記得你只斷了兩弦……”
“不,我毀了一把琴,是你砍的。”
“好吧。誰要殺關羽我也不問了,那到底是誰要救關羽?”
“是你呀。你剛才在屋簷下,付了我六百兩金子。”盲女淡淡道。
我瞠目結舌:“我……我沒有啊?你是不是看錯人了……”
“段公子,你為我撐了這把傘,在我看來,它就值六百兩金子。”
“……你這麼厲害的高手,還在乎這一把傘?”
“做個高手又有什麼意思?有人可憐你,能為你撐一把傘,這就是最珍貴的禮物啊。”宋官子嫵媚笑道。
“小凡真是你的孩子嗎?”我心中一動,趕忙轉移話題。
“嗯。”盲女頓了頓道:“他是我殺的第一個人家的孩子。我覺得他可憐,便收養了他,現在我和這個孩子相依為命。不然,一個人還是很孤獨的。”
她忽然問我:“你知道我為什麼要彈琴?”
“為什麼?”
“因為我喜歡數琴絃,一日裡都要數個四十遍。然後就再也不數了,因為我捨不得多數。”
“捨不得?”
“因為我要留著慢慢地數。”
我想笑,卻已笑不出來。像她這樣的大國手,一張琴上有多少弦,能發出多少音色,她豈能不知?
這話雖然很可笑,但卻又多麼可憐!
第一人稱:我是為何寫這種小說的?
總有讀者質疑我為什麼用第一人稱視角寫本書,今天正好有空,我統一回復說明下。
突然有一天,我也不知道哪根筋出了毛病,就想寫一本小說了。於是,我在書桌前搓了搓手心的汗,小心翼翼地戴上了眼鏡,一口氣寫了三千個字。我很興奮,端起蠟燭把此文從前到後看了好幾遍,覺得這下人生不再迷茫了。
當時,我完全沒注意到我用了第一人稱的視角。直到發到了網上,有一位讀者給我提醒,說你怎麼用了第一人稱,很多人不愛看的,會僕。我半信半疑,於是內事不決先問了百度,有很多人提了看法,我都一一記錄在案;外事不決又去問了谷歌,老外倒是沒什麼意見,他們更喜歡個人英雄主義。
最終,我還是決定用第一人稱。因為,其實很多書都是第一人稱,我不算是小白鼠。例如大火的《鬼吹燈》、《盜墓筆記》,唐七公子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挪威的森林》、《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原諒我紅塵顛倒》、《塵埃落定》、《江山如此多嬌》……國外很多名著都是第一人稱視角,例如我最喜歡的《簡愛》。
例子太多,我就不一一列舉了。但為什麼也有很多讀者不喜歡第一人稱的敘述方式呢?我覺得,可能連很多讀者自己都不太明白,只是覺得看我這種非著名作者的書會不舒服。你一個寫網文的,玩什麼第一人稱啊?這樣的質疑不是沒有道理。
首先,第一人稱視角很考驗作者。它有很多天生的侷限,例如不能開啟“上帝視角”,你要是不小心被人一黑磚拍暈了,這故事就沒法講了。另外,你也不知道別人心裡在想什麼,無法滿足讀者的“窺私慾”,天下大事別人不說你和讀者兩眼一抹黑。所以,需要作者用更細膩的文筆去詮釋細節,更圓滑的敘事手法去轉成,更好的邏輯去敘事,更……請相信寫到此處,我也得出去抽根菸。
其次,第一人稱視角很考驗文筆。我在上面列舉的那些書,都是大神的書,他們的文筆經歷了萬千讀者的驗證。但好在,一開始他們跟我一樣都是小白——這句著名的論述時常給了我信心。為什麼考驗文筆呢?因為有一種讀書的感覺叫做“違和感”,你既然用的第一人稱,例如裝逼打臉這個事很麻煩,一不小心就裝成了傻逼,讓讀者服了劇毒就再也江湖永不相見了……讓讀者代入感很深,但又很反胃,這事就悲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