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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蓋等眾頭領都上山寨聚義廳上,簸箕掌、栲栳圈坐定;叫小嘍囉扛抬過許多財物,在廳上一包包開啟,將彩帛衣服堆在一邊,行貨等物堆在一邊,金銀寶貝堆在正面;叫掌庫的小頭目,每一樣取一半收貯在庫,聽候支用;這一半分做兩份兒,廳上十一位頭領均分一份兒,山上山下眾人均分一份兒。”
這些財物到底值多少銀子,無法估算。因為這是一起“客商”,帶的主要是貨物,不是銀子。轟動江湖的“生辰綱”,不過價值“十萬貫”,這一票貨物,加上隨帶的金銀,就算它價值一萬貫吧。那麼,留下五千貫歸公,其餘的五千貫分為兩份兒,各兩千五百貫。十一位頭領均分一份兒,也就是每人分得227貫多一點兒,剩下的一份兒分給眾嘍囉們。當時梁山泊山寨中嘍囉們還不是很多,不像宋江上山以後那樣,有幾千甚至上萬人馬。按最少有五百人計算,而且是平分的話,每人能分到五貫,這還不考慮嘍囉們也分等級,如大小頭目之類,他們是不是應當分多一點兒?就忽略不計了。這樣算起來,梁山的分配,看起來很公平:頭領們是“均分”的,嘍囉們也可能是“均分”的(因為有頭領在做榜樣);但是頭領和嘍囉之間,相差可就太大了:一個是227貫,一個是5貫,差距超過了45倍!十一人所得,等於其餘五百人所得,如此“均貧富”,是不是有點兒太懸殊了?許多人都稱道梁山上“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大秤分金銀,論套穿衣服”,以為那裡實行的不是“共產主義制度”,也是“社會主義制度”。其實,等級森嚴,在梁山上始終如一。再聯絡到第四回,周通和李忠下山搶到的金銀緞匹,也是分成三份兒分配;周通和李忠各得一份兒,眾嘍囉共得一份兒。就算桃花山的嘍囉比梁山泊少,至少也有300人。1:300,差距比梁山泊的1:45更邪乎。如果《水滸傳》的描寫“屬實”的話,結論是:那樣的嘍囉,實在不能當!
第三件事情,就是晁蓋在梁山泊安頓下來以後,想起宋江放他的恩情,派劉唐下山來給宋江送金子,從而引發“宋江殺惜”這一場好戲。
從道理上說,晁蓋和吳用派任何人下山,都比派劉唐下山強。劉唐臉上有老大一塊青色胎記,走到哪裡都十分顯眼。可以想象得到:晁蓋等人在黃泥岡劫走了生辰綱,並沒有把押解的奶公和裝作挑夫的廂禁軍殺死,那麼多人見過晁蓋等八人,別人的面貌記不住,劉唐的面貌特徵如此明顯,只要有三四個人一描述,就能夠畫出一幅圖形來四處張掛通緝。他在這個時候下山來,不是找死麼?萬一被“做公的”抓住了,不但劉唐沒命,搜走了他所帶的信,連宋江和朱仝都會受到牽連。
晁蓋送來一百兩黃金,宋江只留下一塊,其餘的全讓劉唐帶回去,並且囑咐:“賢弟,你聽我說。你們七個弟兄初到山寨,正要金銀使用;宋江家中頗有些過活,且放在山寨裡,等宋江缺少盤纏時卻來取。”這絕不是虛情假意,更不是怕日後受到牽連,因為他是擔著身家性命干係去報信救下晁蓋七人的。他還讓劉唐連送給朱仝等人的都別留下,這是因為他考慮到驚動的人越多,越容易出紕漏。可惜他給別人都考慮到了,就是沒有想到要給自己消滅罪證,終於釀成大禍!
宋江殺閻婆惜的故事,很可能是有人物原型的。《大宋宣和遺事》中說這一段故事,雖然和《水滸傳》並不完全相同,但是枝節脈絡,幾乎完全一樣。請看引文:
且說那晁蓋八個,劫了蔡太師生日禮物,不是尋常小可公事,不免邀約楊志等十二人,共有二十個,結為兄弟,前往太行山樑山泊去落草為寇。
一日,(晁蓋)思念宋押司相救恩義,密地使劉唐將帶金釵一對,去酬謝宋江。宋江接了金釵,不合把與那娼妓閻婆惜收了。爭奈機事不密,被閻婆惜知得來歷。
這裡有幾個地方值得注意:
第一,晁蓋等八人劫取生辰綱以後,事情洩露,約了楊志等十二人,一同到太行山的梁山泊去落草。太行山在山西高原與河北平原之間,從東北至西南走向,北起拒馬河谷,南至晉豫邊境黃河沿岸。這個“梁山泊”,是不是就是山東境內的梁山泊,現在已經無從查考了。從歷史和地理的角度分析,宋代在東平府和鄆城縣之間,的確有過一個因為黃河決口而形成的相當大的湖泊——梁山泊,那麼,晁蓋等人要落草,到這裡落草也許正是最佳選擇。但是真實的歷史,宋江等人很可能根本就沒有到過山東的梁山泊,甚至根本就沒有固定的“根據地”,而只是像李自成那樣東遊西躥的“流寇”。此外,晁蓋等人如果是在冀豫邊境的五花營劫取的生辰綱,那麼到太行山可以說是“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