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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穿上大衣,拉到穿衣鏡前道:“黑色配棗紅色最有味道了,過年帶點紅的,喜氣,阿姨您看,”說著從自己大包裡翻出一個小袋子,從裡面找了一個小小的花型胸針別在陳雲芝大衣領口的左上側,“再搭個小小的亮色,就真的是個花妖了!”
陳雲芝忍不住笑道:“還花妖,你這個小壞蛋又寒磣我呢!”對著鏡子照了半天,也是極為滿意,不禁嘆道:“衣服果然是要搭配的,所以說有個女兒多好啊,我羨慕死你媽媽了,真想把你搶到我們家來。”
麥小欣充耳不聞地問:“要不,咱們把這圍巾一起買了?”
“當然!”陳雲芝朝她眨眨眼,“那我就圍著它了?”
“當然!”麥小欣也眨眨眼,兩人一起開心地大笑起來。
穆思遠靜靜地站在一旁,看著這一老一小有說有笑有商有量,心裡有莫名的感動。母親多久沒有這樣舒心地笑過了?在他殫精竭慮地自認為是在替父親照顧母親爭奪遠揚時,在他自認為是為了母親的後半輩子更有保障而籌謀易達時,在他自認為是為了父母的期盼努力讓穆家重新崛起時,他從來沒有想過也許父親只是想讓母親能一如既往地開懷大笑,從來也沒想過也許母親想要的只是一塊圍巾帶來的小小的平實的快樂。他想起黃起森的話,“原來我為她百般在意的東西,在她眼裡一文不值。”他看著笑靨如花的麥小欣,他為她而在意的東西,可能在她眼裡也是一文不值。那他是不是也跟曾經的黃起森一樣把自己看得太重了?因一種極其可笑的執念逃避著愛情。她活得是這樣的簡單而快樂,其實她的生活並不需要依賴他,怎麼會需要依賴他呢!他舒了口氣,又嘆了口氣,那麼自己呢?自己需要她嗎?他轉過目光,不肯去想那個答案。
“思遠,發什麼呆,去付錢啊。”陳雲芝叫醒魂不守舍的兒子,“我和小欣先看看旁邊那家,你一會兒把我的衣服拎過來。”
麥小欣拿了一件橫條子的針織衫在身上比照,普通的小蕩領,但是顏色搭配得很漂亮,柔和的黃綠、紫、灰三色,很出彩又很和諧,馬上要給琴琴去做伴娘了,她不想穿裙子,如果配身上這條微喇低腰牛仔褲,效果應該不錯。
穆思遠過來的時候,麥小欣正在營業員一連聲的讚歎中美滋滋地照著鏡子,修長的腿,纖細的腰,完美的胸線,全身上下裹得嚴嚴的,卻又無比性感。“阿姨,我穿這身去當伴娘,好看嗎?”
“哎喲,那可真要搶了新娘子的風頭了!”陳雲芝連連點頭道,“不知道伴郎長得帥不帥,否則會有壓力的。”這麼漂亮的女孩子,難得又這麼乖巧懂事,兒子如果還舉棋不定,真要被別人搶走了。
“伴郎是陸助理,他長得那麼帥,穿得又時尚,我也很有壓力。”麥小欣示意營業員開票,看穆思遠進來,趕緊止了聲,拿了小票一溜煙跑出去付錢了。
陳雲芝對兒子極度不滿道:“你怎麼讓小欣自己去付錢,這點眼色都不會看。”
穆思遠想起麥小欣曾經掛在唇邊的瞭然又略帶嘲諷的微笑,他這會兒要是搶著去付錢,說不定會被誤會成是今天陪他母親逛街的謝禮。他現在寧可被她看作小氣,也不願做那銀貨兩訖的事了,何況是為一件配陸子罕的衣服買單,心裡先是一百個不樂意了。便苦笑道:“她不肯的,您別為難我了。”
陳雲芝嘆口氣,道:“子罕比你有眼光多了,上次還說不行了,怎麼又粘上了呢!”
穆思遠強笑道:“這回你可冤枉他了,是起森硬要拉他去作伴郎,恰好起森的新娘子是小欣的同學。”
陳雲芝道:“起森總算也想到要結婚了,這孩子,你們倆這麼要好,他怎麼不叫你當伴郎呢?”
“我是他上司啊,當著公司這麼多員工的面,他不好意思讓我這個總經理替他擋酒。”穆思遠嘴硬道。總不能說人家看不上自己,一腳踢了自己吧。
“擺什麼架子,不像話。他當初那麼幫你,公司里人人都知道,他的婚禮你幫他喝點酒也是應該的。” 陳雲芝瞪了他一眼,“子罕一定是早就知道了小欣要去當伴娘,只有你這個木頭,傻乎乎的什麼也不知道,你說你這是像誰的呀,我和你爸爸可都沒你這麼笨,不會是在生你的時候在醫院裡被人調包了吧?”
穆思遠不知道該怎麼解釋這件事,見麥小欣回來了,更加不好開口,只能一笑帶過。
麥小欣建議陳雲芝到一樓買禮品,“男孩子的衣服好買,休閒款大一點小一點無所謂,送女孩子最好別買衣服,看著差不多穿到身上可就差遠了,還是買護膚品最保險,買飾品也行,就是怕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