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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呼。即便是當時世界上最為權威的幾種海軍年鑑,例如英國的布拉希(Brassay)、簡氏(Jane)以及德國的魏耶爾(Weyer)亦是各自不同,因此在本文開始以前,有必要對主要國家的艦艇類別作一個梳理,以避免由此產生的誤解和歧義。
由於19世紀是一個海軍技術的騰飛年代,海軍艦艇完成了從風帆艦艇到蒸汽動力的變更,因而世界各國對於艦艇的稱呼,也改變了風帆時代一等艦到六等艦這樣的等級劃分法。從1860年起,戰列艦、巡洋艦等等這些新的艦種概念逐漸應運而生。而且水雷、魚雷等新型海上武器的問世,更是對這個趨勢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米=花=書=庫= ;http://__
英國海軍部曾對於1871年建立的艦艇設計特別委員會發出倡導,根據不同的使用目的,應當設計擁有不同用途的艦艇,以相互配合確保海上優勢。於是,正式將風帆時期的戰列艦(Lineofbattleship)、巡航艦(Frigate)以及輕巡航艦(Corvette)等稱呼,改成了戰鬥艦(Battleship)、各種巡洋艦(Cruiser),並增加了新出現的雷擊艦(Torpedoboat)等,這也可以看作這種影響至今的海軍艦艇艦種稱謂的先聲。
當然,並不是所有國家跟從這個趨勢,比如根據魏耶爾年鑑1912年版,義大利海軍依然將其艦艇用一等到六等來稱呼,簡氏年鑑最早的五年也並不是將艦艇按照新的艦種來歸類,依舊使用該年鑑自身的等級法,諸如將裝甲艦歸為五級等等。由此可見,當時並未真正形成一種對於艦艇分類的共識,也因為如此,在很多論述當時海戰的文獻中,會發生諸多混亂和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