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部分 (第3/4頁)
嘟嘟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了,十萬塊足夠。”梁淮平和地說道。
“你怎麼能說得這麼絕情,我對孩子也是有感情的,什麼叫只是借我的肚子生下這個孩子,憑什麼我要借肚子給你生孩子,我現在的身材都走樣了,十萬塊不夠!”貝子璇激動地說道。
梁淮點點頭,“那沒辦法了,我也無法給你更多。小不點,我們回家吧?”梁淮低頭對小不點輕聲說道。小不點“喔”了一聲,貝子璇抓著梁淮喊道,“你得加錢,我上次都在奢侈品購物區看見你了,別跟我說你沒錢!不然我告你□□罪!”
“哦,是嗎?你把孩子送給別人,我猜你也一定收取了‘足夠多’的‘營養費’吧?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惡劣甚至特別嚴重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甚至死刑都有可能,並且會沒收財產。據《收養法》第二十條,嚴禁買賣兒童或者借收養名義買賣兒童。你覺得以你的情節有辦法脫罪嗎?”梁淮淡定地說道,他可不是什麼善茬,且不說大學讀的是法學,在黑社會摸爬滾打了這麼多年,簡直混得如魚得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能不親自動手的骯髒活就不動手,要動手絕對不會讓人發現是自己動的手。像昨晚抱走小不點的時候,他抱著孩子可是非常低調地繞了好久才回到家。
貝子璇一噎,這個人是梁淮嗎?梁淮不是那個脾氣好得跟什麼似的,除了有些吝嗇,但其他任性的要求提出來都會滿足的人嗎?怎麼現在……
“反正你也對孩子沒什麼感覺,就這樣吧,別再找過來了。”梁淮說完,正準備離開,斜後方卻突然衝來一個不明物體,一把揪住了他的衣袖。
作者有話要說: 錯別字就忽視吧
還有一更,在六點……額
☆、第四十四章 混亂與血(下)
小不點激動地叫了起來。
“孩子還我!”對方冷聲道。
梁淮轉過身去,不由得皺眉。對方是個很瘦的男生,頭髮有些凌亂,長長的劉海全蓋在了額頭上,甚是陰鬱,而他的臉色卻異常蒼白,嘴唇毫無血色,骨節突出的手緊緊地拽住他的衣服。他第一眼見到這個男生,就覺得對方是不是有神經病,隨後他卻覺得那張臉很熟悉。他也是醉了,對一個神經病的臉很熟悉,饒了他吧!
“你是誰?孩子是我的。”梁淮淡定地說道。
“這應該是我的臺詞!你懷裡抱著的孩子叫倪願希,是我家的孩子!”來人真是蘊儻,他一進入小區,就看到了願希的存在,見梁淮要上樓,他想都沒想就立刻衝了上去拽住人家。
“我姓梁,我是孩子的父親,孩子又怎麼可能姓倪呢?”梁淮皮笑肉不笑地說道。原來這就是真正收養小不點的人,貝子璇可真是利慾薰心,居然把孩子賣給這樣的神經病(或神似神經病)的人,就不怕對方發作把孩子給害了!
蘊儻扭頭瞪了一旁的貝子璇一眼,“孩子的母親早就把孩子送給我們家收養了,就算你是孩子他親爸也不能這麼粗暴地把孩子抱走!”
“關於這點,恐怕你們之間的交易不成立,已經違反了我國《收養法》數條規定,我只是履行我作為孩子父親的義務罷了。”梁淮說。
“交易成不成立我不管,你現在抱走的是我家的孩子,即使你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也必須透過正當的法律途徑,拿出見得人的法律證明,否則我只會認為你是一個偷小孩的小偷!”蘊儻大聲說道,即使你透過正當的法律途徑想要回孩子我也不會答應,孩子是我們倪家的人,不能給你!何況孩子還在肚子裡的時候怎麼不見你出現,現在孩子都和他有感情了你卻來搶,憑什麼!
梁淮冷哼一聲,“若讓你把孩子帶回去,我這‘見得人的法律證明’可就都沒了。”親子鑑定的取樣他還沒來得及做呢!
“我不管,你現在抱走的是我的孩子!”蘊儻固執甚至近乎任性地說道。
“那沒辦法了。”梁淮輕笑一聲,抬手一扭,直接把蘊儻拽著他的袖子的手給甩下了,蘊儻沒想到梁淮會突然甩開他,不小心摔在了地上,他想要爬起來,偏偏此時眼前一黑,差點暈了過去。梁淮正要往樓上走,此時後方又突然出現一個男生,凶神惡煞般地向他衝來。
梁淮皺眉,來者不善!立刻一個側身閃過了對方兇狠的一個橫踢,連退幾部,站在了樓梯口的外面。定睛一看,只見對方中等身材,穿著普通的運動衫,明明就一個小男生,卻一臉殺氣,像是和自己有什麼深仇大恨似的。“你是誰?我們好像不認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