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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後,巴黎寄來了這件皮茄克。我穿上它,又配上條阿瑪尼的無褶西褲,真想叫別人看上一眼。那個時候,我也許挺光彩奪目的,一直維持著比現在苗條得多的體形。
記得那是去年的秋天,我和女友們去了巴黎,沒有任何公事煩擾,自由自在,又正趕上我的一部作品成了暢銷書——這是自己久違了的事,每打一次電話詢問,都碰上增加印數的訊息,我就把那本書的稿費大把大把地花掉,盡情地享受著購物的樂趣。
名牌提包“巴錦”,我竟然買了兩個。回想起來,我和埃爾梅斯的手提包從十年以前就已結下了不解之緣。第一次就是在巴黎的本店買的凱利手袋①,不過買後馬上後悔不已。
那時我還年輕,不懂得打扮的技巧,埃爾梅斯的凱利手提包根本就不適合我。再加上那個提包使用起來極不方便,買電車票或付計程車費時,每次都得先解開外面皮帶的扣子。我立刻恍然大悟:
“哦,使用這種皮包的女人,得乘坐由僕人駕駛的汽車啊……坐電車的女人怎麼配用這種東西!”
因此,好長一段時間我棄之不用。年華逝水,年歲漸增,最近這三四年來我才再度帶著它出門購物。
《安安》的讀者不太喜歡高階名牌貨,但對埃爾梅斯的手提包卻似乎情有獨鍾。在《安安》推出的《幾時擁有夢中的手袋》這一特輯中,有好些人回答想擁有四十五萬日元一個的凱利包,這讓我著實吃了一驚。
然而,我忍不住要說,二十幾歲的女孩兒揹著價值四十五萬日元的皮包,她究竟是什麼樣的人呢?她父母是大款嗎?如果不是大款,就只能讓人猜測情人阿叔給她買的。
瀏覽最近的雜誌,看到文章說一般的年輕OL渴望一個凱利手袋,渴望到貸款買下的程度。對此,我覺得有些不舒服,如果豁出去四十五萬日元,那可以買八個普拉達的手袋,這樣做不更好嗎?
而且,要讓我說的話,埃爾梅斯的手袋決非“硬著頭皮購買”、“小心謹慎使用”的物件,倒不如說是個可供胡亂使用隨意摔打的東西。
幾年前,我在西班牙買了個黑色凱利手袋。在日本買化妝品的時候,我把手袋隨手放在了櫃檯上。年輕的女售貨員看到它,豔羨地說:
“用了好幾年了吧?”
其實,我用了還不到一年時間。每天都無所顧忌地使用,隨手往那邊的地板上一丟,結果弄得它一副破舊不堪的樣子。不過,我覺得正因為如此使用,才發掘了凱利手袋的野性美。
在《派對·時尚》的插頁上常常看到,身著華麗禮服的女孩兒們手裡拎著凱利手袋和傻大的巴錦,那種裝扮總叫人心裡犯嘀咕……我在正式的場合,大都帶著在蘇黎世買的正式的布包。包雖只花了七千日元,但和價錢沒什麼關係,比拎那種大得令人膽戰心驚的埃爾梅斯手袋可要強多了。
最近,我終於明白了帶埃爾梅斯手袋的秘訣,那就是:
“雖說是埃爾梅斯的名牌,但絕對不能像那個高傲的、又大又名貴的包似的,露出洋洋自得的顏色。”
不過,雖然懂得了這個秘訣,可我也漸漸地感到肘部承受巴錦的重量壓迫。因此,我還是喜歡使用普拉達的輕巧手袋。年紀大了以後,帶著它最合適。現在囊中雖有足以購置那高貴皮包的鈔票,只是這個時候承受巴錦的體力正在逐漸失去。人世之中,真不能事事如意啊。
回眸我這幾年(下)13 保持點兒自尊
13 保持點兒自尊
說起來話題有點兒陳舊了。“SMAP×SMAP”演唱組與松田聖子聯袂演出的一個節目,在我們觀眾中間造成了轟動。
我們都親眼見到聖子把手悠然地放在木村的膝蓋上。
“她甚至吻了他,臉皮厚也得有個尺度,絕對不能容忍!”
前幾天一起去聽聖子演唱會的女友也忿忿不平地說。次日,去任何地方都離不開這個話題。提起聖子,有人說她老得厲害,有人說她依然故我。要我說,她只不過額頭上平添了幾許滄桑之感吧。
儘管如此,我覺得她真的好努力。在年長女人如何對待比自己年輕的瀟灑男孩兒問題上,她向我們提供了一個榜樣。
首先她從髮型、時裝上斟酌了又斟酌。若打扮成可愛的女孩兒模樣,會受到女性雜誌的非難,而且也無法與活蹦亂跳的年輕女孩兒相比。因此,她才這樣定下了自己的裝束:身穿成熟的禮服,頭髮鬆鬆地編成三股,藉以顯示不忘少女般的活潑。而且打扮時,她還不忘記把胸部敞開得相當低,要問原因,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