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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畫了很多,也丟掉很多,最後剩下十一塊她自己最喜歡的石頭,連拿出來

給人家看都不捨得。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後來這十一塊石頭都失去了。根據三毛自

己所說,這十一塊石頭裡面,包括“一個流淚的瘦小五,一個環著荊棘的愛神,一

整座繞著小河的杏花村,還有那個一直在叫救命的微笑小女孩”。看起來,這些石

頭的確是很可愛的。正因為如此,所以當三毛髮覺連其中的一塊,都不再屬於她的

時候,她激動得“一直衝,一直衝,直到了海邊,衝進礁石縫裡,撲在一塊大黑石

頭上驚天動地的哭了起來,哭了很久很久,沒了氣力,這才轉過身,對著大海坐了

下來。”

一般人,會有三毛這樣的舉動嗎?

第六篇是《相逢何必曾相識》。就因為三毛認為相逢不必曾相識,所以有一天

她和荷西到十字港的地攤買非洲彩石項練,竟和攤主成為莫逆之交。攤主叫莫里,

是個日本人,年紀很輕。三毛認識了他以後,時常送東西去給他吃。不久,三毛搬

了家,又生了一場大病,到了病好再想起莫里時,他已經失去蹤影了。原來就在三

毛生病那段時間,一連串不幸的事情降臨到莫里身上。他的錢和貨物都被偷了,連

飯也沒有得吃,最後睡在小船上,違警,被抓進監牢,又生了肝病,倒在街上給人

送去醫院。三毛知道這些事之後,心如刀割,覺得很對不起她的朋友。等到三毛再

找到莫里,他還是在擺地攤,只是生意小了。莫里見到三毛時,居然不提舊事,只

是態度冷淡起來。三毛內疚之餘,便暗地裡託一個女友馬利亞替她把莫里在賣的東

西全部買下來。我印象中的三毛,似乎經常做這種古俠士慷慨悲歌的事。

第七篇(也就是最後一篇)是《永遠的馬利亞》。聖母馬利亞,是多麼貞潔,

使人肅然起敬的形象�但是三毛所要寫的馬利亞,卻是個懶惰、貪心、好說伶人閒

話的女傭。她常向三毛要東西。三毛家裡的小擺設、盆景、衣服、鞋子、雜導、吃

了半盒的糖,她都會開口要。三毛不在家,她偷用她的化妝品,偷穿她的衣服,又

到處搬弄是非,說荷西帶女人回家。她家裡有錢,用的車,是英國摩里斯進口的轎

車,卻裝窮。後來三毛把她辭退了,她卻向屋主爭取到多一年的薪水。同時她的社

會福利開始給她為期兩年的失業金,金額是原薪水的百分之七十五。就在“失業”

期間,馬利亞又去做事。三毛撞見她時,她竟厚顏無恥地說∶“看護一個有錢的外

國老太太,薪水比以前好,又沒有人管我,這裡政府查不到,失業金照領呢!”難

怪三毛有一次看見聖母像時,她覺得“聖母的臉上彷彿湧出一陣悲痛”。同樣叫做

馬利亞,二者卻有多麼大的不同!

司馬中原說三毛是一朵仰望的雲,彭歌說三毛是沙漠的奇葩,□弦說三毛是穿

裙子的尤里西斯,曉風說三毛是一滴落實的雨滴,隱地說三毛是一出難得看到的好

戲,都對。不過我還是更喜歡薇薇夫人那句話。她說∶“三毛是真正生活過的人。

”根據我從三毛的書中得出的印象,我同意三毛是一個真正生活過的人。生活過的

人很多,但是“真正”生活過的人,恐怕就少之又少了。要成為一個真正生活過的

人,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這個人,是必須具備許多條件的。首先,她必須熱愛生

活。換句話說,她必須對生活裡的任何東西都感到興趣。第二,她必須認識生活。

她沒有必要絕對排斥物質生活,但是她卻必須知道∶世界上除了物質生活之外,還

有精神生活。因而讀書是快樂的事,寫作是快樂的事,畫石頭是快樂的事,旅行是

快樂的事,送一張船票給一個流浪漢是一件快樂的事。在《相逢何必曾相識》裡,

三毛說∶“五光十色的市集雖然挑不出什麼過分特別的東西,可是隻要在裡面無拘

無束的逛來逛去,對我們這種沒有大欲望的人來說,已是十二分愉快的事了。”真

正生活過的人,必須知道這是一件“十二分愉快的事。”真正生活過的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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