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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東西從餘若男嘴裡送了過來,一咕嚕,滑下了自己的肚子裡。
餘香寶劍(3)
人的眼睛?
王典詩一陣噁心,但臉上還是配合著餘若男的表情。
一陣蕩人心魂的長吻過後,餘若男從他懷裡站起,轉身去吹燈,忽然低頭,看見紅繡鞋上落了一點塵土,便彎腰去彈鞋。
這一彎腰,滾圓的臀部忽地拱起,正離王典詩的臉不足兩尺,幾欲破褲而出。
餘若男心裡偷偷地笑。
那一天,她就是用這一招勾引上了這個自己心愛的男人,她對自己很自豪,她覺得這一招很管用。
王典詩果然有了反應。
他拔出了匕首,無聲地從這兩塊奇美無比的肉中間插了下去。
繁花似錦,鳥語花香。
王典詩一路揚鞭策馬,雖然意氣風發,但背心裡的冷汗,還沒有完全乾透。
在這場人與妖的鬥爭中,畢竟還是人勝利了。
可他自己知道,這最終的勝利,是多麼的來之不易。
他不但要保全自己,還要保全他的妻子,一旦這隻金魚精發怒,自己也許不會死掉,但金餘香必然死無葬身之地。
一隻妖精對待自己的情敵,會採用什麼樣的方法?
直接把她吞入腹內?
還是吃掉她的眼睛,讓她在黑暗中度過餘生?
所以他要忍,甚至不惜傷害自己的愛妻,當著她的面和妖精親親熱熱地離去。
是妖精都是性淫的,是妖精都是多變的。
因為它性淫,所以現在她對他好得無可無不可。
因為它多變,一旦它玩膩了,就會毫不留情地吃掉自己,最起碼是眼睛。
誰讓它是妖精。
現在自己終於勝利了,終於在它意亂情迷之際親手殺了它。
剩下的事就是要趕快去找金餘香,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訴她。自己為了不被妖精看出來,對她一個字都沒有說過。
她一定傷心透了。
她一定還在原處低聲飲泣,一定哭得身體軟得都走不動路了。所以,王典詩飛馬直奔分手之地。
於是,王典詩就看見了金餘香的屍體。
雖然妖精被殺了,可是王典詩畢竟還是輸了,而且輸得非常之慘!
血流盡了,屍體非常輕,血全部浸入地裡,只有金餘香的脖子上還有一點鮮紅。屍體已冷,但依舊柔軟異常。王典詩抱著她,看著她慘白的臉。
餘香寶劍也不知道去向,寶劍是同生共死的寶劍,人已死,劍何存?
王典詩把金餘香平放在地上,然後抽出了匕首,插入了自己的胸膛。
竟然一絲疼痛也沒有。
拔出匕首,沒有血,傷口自動癒合。
竟然連死都死不了?
難道上天非要他受這剩下幾十年的煎熬麼?
王典詩忽然覺得小腹一陣火熱,一個珠狀物緩緩升起,是餘若男死前餵給他的東西。
那到底是什麼?
王典詩忽然怔住了。
在情字面前,沒有人是贏家。
就像以往一樣,幾百年一轉眼就過去了。時間永遠是讓人琢磨不透的,有時候一分鐘都很漫長,有時候幾百年就像一分鐘一樣“刷”地流逝了。
對王典詩來說,這幾百年過得既不漫長,也不短暫。
沒有人知道他是活了幾百年的人,他還能活多長時間,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就這麼漫無目的地活著,和行屍走肉沒有什麼區別。因為他連一絲絲的目標都沒有。
他知道,是餘若男餵給他的東西讓他好好地活了這麼多年,無論那是什麼東西,那一定是她最寶貴的東西。
自己吃了那個東西之後連自殺都做不到,何況那個東西在餘若男肚子裡的時候。如果餘若男不把這個寶貴的東西餵給自己,自己無論如何也是不可能殺死餘若男的。
這個道理王典詩幾百年前就明白了。
但別人都死了,自己還活著幹什麼呢?
王典詩不知道。
可他又不得不活著,天荒地老,繼續活下去。
時代早已變成了熱兵器時代,連核武器都發明瞭幾十年了,所以王典詩老早就不顯露武功了。那把他賴以成名的匕首,早已不知道被他丟到什麼地方去了。
已經二十一世紀了。
王典詩總要活在人群中,所以對外他有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