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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衙,刑房。
一老吏捧著冊子而來,略帶討好語氣:“小公子,這便是《大明律》。”
“多謝先生。”趙瀚雙手接過。
老吏笑道:“不敢當。”
整日清閒,無聊透頂,趙瀚琢磨著弄本《大明律》看看。
一來可以打發時間,二來熟悉回憶繁體字,三來了解明代的法律常識。
縣衙那些吏員,搞不清趙瀚的底細。有人覺得他是費映環的晚輩,有人覺得他是王用士的晚輩,反正對趙瀚都頗為恭敬,默許他在縣衙各房隨意出入。
狐假虎威,趙瀚深得其中三昧!
至於書童之事,趙瀚當然沒跟小妹商量,趙貞芳肯定會說“都聽二哥的”。
給人做家奴,只要不受虐待,他其實毫無心理負擔。
至少比當乞丐強啊,再過兩三個月,就要進入冬季了。小冰河時代,南方的冬天恐怕也不好過,萬一小妹又生病發燒怎麼辦?
只要自己能長大成人,到時還不是說走就走!
逃奴會變成黑戶?
嘿嘿,自己本來就是流民,好像也沒什麼損失。
更何況,大明眼看要完了,到時候遍地流民,說不定還能幹一番大事業。
在滿清統治下做順民,趙瀚自認沒那個福分,金錢鼠尾的髮型太難看。少不得要抗爭一番,能成功固然最好,失敗了就去當和尚,或者帶著小妹流亡海外。
之所以沒有立即答應費映環,純粹是想等王用士回來,萬一王知縣能提供更好的條件呢?
……
坐在刑房裡,趙瀚翻開《大明律》。
開篇是朱元璋親自作的序,闡述頒佈《大明律》的初衷和意義,緊接著就是為長輩守喪的禮制。
喪禮五服,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其實就是根據親疏遠近,為死者披麻戴孝,每種喪服的樣式都有區別。
趙瀚連蒙帶猜沒什麼難度,但還是有些術語無法理解,只能請問刑房老吏:“先生,繼母、養母、嫡母、生母、後母,這些我都能看明白。慈母又特指哪位?”
老吏耐心解釋道:“嫡母或生母病逝,孩童由父親的妾室撫養,這妾室便是此子的慈母。”
“原來如此。”趙瀚恍然大悟。
司法術語,果然跟俗語有區別,必須由專業人士進行解答。
趙瀚把“服制篇”看完,不得不感慨禮教繁瑣。
比如一個妾室,若能生下兒子,丈夫的其他子女,必須稱這妾室為“庶母”。如果不能生兒子,那就沒有做“庶母”的資格,也得不到應有的家庭地位。真真是母憑子貴啊!
再往下看,趙瀚突然來了精神。
好傢伙,凌遲篇!
而且凌遲條目還不少,並非只有什麼謀逆大罪。
若平白無故,殺人一家三口及以上,主審官可以直接判處凌遲。子孫毆打長輩致死,也可以判凌遲。
長輩死了,收納長輩妻妾,問斬!
兄弟死了,收納嫂子或弟媳,絞刑!
趙瀚詢問老吏:“先生,這收納兄嫂弟媳,恐怕不會真判絞刑吧?”
老吏笑道:“律是死的,人是活的。若貧苦之家,兄死而嫂寡,艱難撫養子女,弟又無錢娶妻。便是納嫂又如何?皆大歡喜的事情。民不舉,官不究。”
這話也可以反著聽,弟納其嫂,違背禮教,民若舉,官必究!
再繼續往下看,趙瀚有些被嚇到了。
毆打四服之內的兄姐或長輩,至其重傷者,不問緣由,絞刑!
《大明律》果然嚴酷啊。
白天在刑房只看完三篇,趙瀚抱著法律書籍,打算拿去縣衙內宅繼續閱讀。
臨走之前,趙瀚突然問:“請問先生,義男(奴僕)為何籍?”
老吏愣了愣,詳細解釋說:“戶籍有正副之分,與主人共居的義男,附籍於主家正戶,視同主家的子孫。有田別居的義男,落籍於主家副戶,視同主家的僱工。另外,義男、義女,若收養時日不長,也視同於主家的僱工。”
趙瀚皺眉道:“何為僱工?”
老吏解釋道:“這個不好分說。僱工介於良賤之間,不良不賤,又良又賤。僱傭期間為賤,依附於主家,地位連家奴都不如。若僱傭契約解除,可化為良民,子孫亦可參加科舉。”
好嘛,趙瀚頓時大開眼界。
此僱工非彼僱工,屬於明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