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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有一條奇怪的法令:誰若偷搶商旅的貨物,被抓的小偷就要去進行“軍改”,第一次被抓是當一年的兵,第二次被抓就要終身當黑族的兵。
起初還有被搶的商人不太服氣,覺得浩郡這個法令懲罰得太輕,有袒護之嫌。卻在一年後再遇到搶劫自己之人時,那人看到商人就害怕得逃跑,商人不解地追上去尋問。
那個曾經是小偷的人回答說:“我寧願餓死也不在浩郡的地盤上偷搶,如果被抓而去當黑族的兵,比下地獄還讓人痛苦。”說完,眼裡仍有著被“折磨”的餘悸,轉身就走。
小偷盜匪們開始還不太相信,在有些人被黑族的魔鬼教頭“軍改”一年後,再也不敢提“偷”字。更沒有人敢冒著終身當黑族士兵的危險而再在浩郡範圍內搶劫,因為黑族士兵不是人當的。
從此,商人們一傳十、十傳百,傳遍了六國……商人們或好奇、或不信地來到浩郡,來過之後就會不斷地再來到這裡……
所有的商人們都有一個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