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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太子被年輕人帶走了,不是蘭牧野放的,而是年輕人就這麼帶著龍太子走了,沒人能夠阻攔他。
看著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的人,蘭牧野滿臉沉重,他發現這個年輕人只傷不殺……
“為什麼不殺?為什麼不殺?”
蘭牧野發出無奈的聲音,他是多想這個年輕人大開殺戒,可惜對方根本不殺。
“蘭爺?”魅影疑惑的看著他。
“回鴿子島。”蘭牧野沉聲說道。
“好!”
在損失所有的s級殺手之後,一行人火速返回鴿子島,而此時的雷書俠已經得到了訊息,正焦灼的等著他們。
強?一個人究竟能有多強?
“啪!啪!啪!……”
他握著手槍在不到十米的距離上指著安德列爾,不斷扣動扳機。
他在試驗,雖然試驗結果早就清楚,那就是在不足十米的距離上,正常人無法做出最精準的判斷。
“老大,根本避不開,子彈的初速一般是300米每秒,你用的勃朗寧手槍初速為350米每秒,不到十米的距離下速度幾乎沒有多少改變。”
“蘭爺用的就是勃朗寧,350米的初速下,根本無法規避。”
一秒三百五十米,的確無法規避,但在這當中還得加上預判。
也就是精準判斷對方扣動扳機的時間,從而在瞬息間做出躲避。
這個躲避不是在子彈出膛的時候躲避,而是在子彈出膛前做出規避。
“我試試。”
雷書俠走過去,把槍遞給安德列爾,他要親自嘗試。
“老大,你接下來還有很重要的事要做,萬一受傷該怎麼辦?”安德列爾勸說。
“卸掉子彈,用你最快的速度扣動扳機,我要做的只是預判。記住,彈道朝著我的腦袋來。”
“這可以。”
安德列爾點頭,卸掉槍裡的子彈,兩個人對換位置。
突然,他在雷書俠完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扣動扳機。
“咔擦!”
擊針撞空聲響起,雷書俠的身體朝一邊做出戰術規避,但很快就露出無奈。
他的動作是快,但距離太近,如果裡面有彈頭的話,絕對無法完全規避。
當然還有一種方法,那就是用身體的其它部位代替面部。
其實最後還有一種方法,那就是變成怪物!
“行了,你忙去吧,我自己再琢磨琢磨。”
“是!”
雷書俠一個人朝海灘處走去,嘴裡叼著一根香菸,琢磨這個龍族的事。
很顯然,人家不是超級戰士,既然不是超級戰士,擁有如此恐怖的能力實在驚駭世俗。
他忽然發現自己還是沒搞懂對手,只是把其當成同一層面的來對待。
好在蘭牧野回來了,他對龍族知道的更清楚,因為本身就是走出來的龍族,只是他們選擇了回國。
“老蘭!”
看到回來的船,雷書俠一眼就捕捉到蘭牧野。
不過這個傢伙並沒有搭理他,而是用最快的速度換上筆挺的西裝,穿上皮鞋。
眾目睽睽之下,這個貨掏出一雙白手套,先是用鯨油將本就嶄新的皮鞋抹了一遍之後,開始戴上潔白的手套開始蹭阿蹭,直到皮鞋都能照出人的影子。
這個時候船也靠岸了,但蘭牧野沒有下船的意思,他還在收拾自己。
“你有病吧?”雷書俠罵道:“趕緊滾下來,跟我說說最後把龍太子救走的那個人。”
“急什麼?多大的事呀?”蘭牧野一邊用髮膠固定頭髮,一邊不耐煩的說道:“我的事才是最大的!”
他把頭髮弄得跟刺蝟一樣,照著鏡子點點頭,感覺很滿意。
隨後,這個貨掏出一瓶香水噴在前面的空氣中,而後整個人優雅的從香水中一掠而過。
可這還沒有結束,他俯身抱起一束藍色的玫瑰花,輕輕嗅了一下才走下來。
“不是每一個女人都能捧得起藍玫瑰,能夠捧得起藍玫瑰的女人才是……”
“趕緊滾!”雷書俠罵道:“我總算知道我姐為啥看不上你了,你就跟個傻逼似的!”
“你閉嘴,我已經得到了書穎的身體,雖然只是短短的幾分鐘,但終究得到了。在她面前,我可以是傻逼,可以是二逼,可以是……你管得著嗎?我就是喜歡,你能拿我怎麼樣?”
說完,蘭牧野興沖沖的去找雷書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