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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眾所周知,禮教對於男女間接觸的防範極嚴,叔嫂間不能對話,朋友的女眷不能見面,鄰里的女子不能直視,如此等等的規矩,成文和不成文地積累了一大套。中國男子,一度幾乎成了最厭惡女性的一群奇怪動物,可笑的不自信加上可惡的淫邪推理,既裝模作樣又戰戰兢兢。對於這一切,阮籍斷然拒絕。有一次嫂子要回孃家,他大大方方地與她告別,說了好些話,完全不理叔嫂不能對話的禮教。隔壁酒坊裡的小媳婦長得很漂亮,阮籍經常去喝酒,喝醉了就在人家腳邊睡著了,他不避嫌,小媳婦的丈夫也不懷疑。
特別讓我感動的一件事是:一位兵家女孩,極有才華又非常美麗,不幸還沒有出嫁就死了。阮籍根本不認識這家的任何人,也不認識這個女孩,聽到訊息後卻莽撞趕去弔唁,在靈堂裡大哭一場,把滿心的哀悼傾訴完了才離開。阮籍不會裝假,毫無表演意識,他那天的滂沱淚雨全是真誠的。這眼淚,不是為親情而灑,不是為冤案而流,只是獻給一具美好而又速逝的生命。荒唐在於此,高貴也在於此。有了阮籍那一天的哭聲,中國數千年來其他許多死去活來的哭聲就顯得太具體、太實在,也太自私了。終於有一個真正的男子漢像模像樣地哭過了,沒有其他任何理由,只為美麗,只為青春,只為異性,只為生命,哭得抽象又哭得淋漓盡致。依我看,男人之哭,至此盡矣。
禮教的又一個強項是“孝”。孝的名目和方式疊床架屋,已與子女對父母的實際感情沒有什麼關係。最驚人的是父母去世時的繁複禮儀,三年服喪、三年素食、三年寡歡,甚至三年守墓,一分真誠擴充成十分偽飾,讓活著的和死了的都長久受罪,在最不該虛假的地方大規模地虛假著。正是在這種空氣中,阮籍的母親去世了。
那天他正好和別人在下圍棋,死訊傳來,下棋的對方要停止,阮籍卻鐵青著臉不肯歇手,非要決個輸贏。下完棋,他在別人驚恐萬狀的目光中要過酒杯,飲酒兩鬥,然後才放聲大哭,哭的時候,口吐大量鮮血。幾天後母親下葬,他又吃肉喝酒,然後才與母親遺體告別,此時他早已因悲傷過度而急劇消瘦,見了母親遺體又放聲痛哭,吐血數升,幾乎死去。
他完全不拘禮法,在母喪之日喝酒吃肉,但他對於母親死亡的悲痛之深,又有哪個孝子比得上呢?這真是千古一理了:許多叛逆者往往比衛道者更忠於層層外部規範背後的核心。阮籍衝破“孝”的禮法來真正行孝,與他的其他作為一樣,只想活得真實和自在。
他的這種做法,有極廣泛的社會啟迪作用。何況魏晉時期因長年戰亂而早已導致禮教日趨懈弛,由他這樣的名人用自己哄傳遐邇的行為一點化,足以移風易俗。據《 世說新語 》所記,阮籍的這種行為即便是統治者司馬昭也樂於容納。阮籍在安葬母親後不久,應邀參加了司馬昭主持的一個宴會,宴會間自然免不了又要喝酒吃肉,當場一位叫何曾的官員站起來對司馬昭說:“您一直提倡以孝治國,但今天處於重喪期內的阮籍卻坐在這裡喝酒吃肉,大違孝道,理應嚴懲!”司馬昭看了義憤填膺的何曾一眼,慢悠悠地說:“你沒看到阮籍因過度悲傷而身體虛弱嗎?身體虛弱吃點喝點有什麼不對?你不能與他同憂,還說些什麼!”
魏晉時期的一大好處,是生態和心態的多元。禮教還在流行,而阮籍的行為又被允許,於是人世間也就顯得十分寬闊。記得阮籍守喪期間,有一天朋友裴楷前去弔唁,在阮籍母親的靈堂裡哭拜,而阮籍卻披散著頭髮坐著,既不起立也不哭拜,只是兩眼發直,表情木然。裴楷弔唁出來後,立即有人對他說:“按照禮法,弔唁時主人先哭拜,客人才跟著哭拜。這次我看阮籍根本沒有哭拜,你為什麼獨自哭拜?”說這番話的大半是挑撥離間的小人,且不去管它了,我對裴楷的回答卻很欣賞,他說:“阮籍是超乎禮法的人,可以不講禮法;我還在禮法之中,所以遵循禮法。”我覺得這位裴楷雖是禮法中人卻頗具魏晉風度,他自己不太圓通卻願意讓世界圓通。
既然阮籍如此乾脆地扯斷了一根根陳舊的世俗經緯而直取人生本義,那麼,他當然也不會受制於人際關係的重負。他是名人,社會上要結交他的人很多,而這些人中間有很大一部分是以吃食名人為生的:結交名人為的是分享名人,邊分享邊覬覦,一有風吹草動便告密起鬨、興風作浪,剎那間把名人圍啄得累累傷痕。阮籍身處亂世,在這方面可謂見多識廣。他深知世俗友情的不可靠,因此絕不會被一個似真似幻的朋友圈所迷惑。他要找的人都不在了,劉邦、項羽只留下了一座廢城,孫登大師只留下滿山長嘯,親愛的母親已經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