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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王家大郎的名字定下來,他離家六年第二次回家。
第一次,是送走他的祖父。
十六歲的王錦凌,已初露玉郎之姿,他回到東陵,卻沒有急著回王家,而是帶著小廝漫步京城街頭……
一襲青衣,一根玉簪,再簡單不過的裝扮,可穿在王錦凌身上卻別有幾味,清清冷泠,溫潤如玉,明明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特質,可同時出現在王錦凌身上,卻又是那麼的和諧……
“那個少年是誰?他長得真好看。”街上,有人看到王錦凌,不分男女皆會停下腳步,忍不住一看再看……
“好俊的少年,京城居然有這等人物,我們之前怎麼沒有看到?”
“玉郎,玉郎之姿也不過如此吧……”
“好俊朗的少年,如果他肯看我一眼,我就是死也甘願。”
“這是誰家少年?”
一輛華貴的轎子停在旁邊,一個美貌少女好奇的撩起窗簾,順著眾人所指看去,這一眼……
便失了芳心。
“母親,母親……我以後,只嫁他。”
“小鬼頭,你才多大,怎麼就想著嫁人了。”女孩的母親,在女孩額頭上輕點,卻沒有責怪的意思。
那少年……確實是一個好的,別人不知,她卻是知曉。這個少年,就是名動四國九城的王家大公子王錦凌。
如果自家的女兒,能嫁得那少年,這一生肯定會很幸福。
有這樣想法的,並不只有這一對母女,普通人家的女子只感仰望,因為她們很清楚,這個少年清貴不凡,絕不是她們可以肖想的……
權貴世家的少女,則一個個在心中盤算,要如何嫁得這少年郎。
春日遊,杏花吹滿頭。陌上誰家年少足風流?妾擬將身嫁與一生休。縱被無情棄,不能羞。
王錦凌不知,他不過是走在街上,卻引得眾人圍觀,而圍觀他的都很有分寸,遠遠地看著,沒有一個敢上前……
這謫仙一般的人物,要打擾了他,他踏雲離去了該如何是好?
偶有聲音傳到王錦凌的耳邊,王錦凌也只是笑笑,他知道他的出現,引來眾人的圍觀,可只要這些人不影響他的生活,他並不在意旁人如何看他……
他是王錦凌,他為自己而活。
京城的大街小巷,祖父曾帶著年幼的他走過一遍……
那時候,年邁的祖父換上粗布外衣,也把他打扮成一個農家小孩子,不顧旁人勸阻,執意揹著他遊京城……
趴在祖父不算強壯的肩膀上,王錦凌第一次明白,原來有一種感情,可以讓人渾身都暖暖的……
從不曾想要什麼的王錦凌,第一次有了想要的東西,可惜,他沒有留住。
祖父說,這是祖母的願意。祖母生前一直唸叨著,要揹著她的大孫子游京城,吃京城的小吃,要讓王家的嫡長孫,也能享受普通孩子的幸福。
像他們這樣的人家,長輩對晚輩的疼愛,從來都不是用抱來體現的,而是賞賜,一件件珍貴卻冰冷的珍寶……
就如同他父母對他一樣,把他們擁有的最好的一切,全部給了他,父母給他的東西,價值連城,可是……
在王錦凌看來,那些東西加起來,也比不上祖父平日的一個擁抱,比不上祖父把他抱在膝上,唸書給他聽,更不用提,祖父已年邁,卻仍揹著他遊京城……
他們這樣的人家,少爺公子極少自己看書,因為傷眼。他們每一個人,在起蒙讀書時,大多數讓書僮念,一遍一遍的念,他們只要聽就好……
他也有書僮,可在十歲之前,他的書僮根本沒有派上用場,他的祖父在他五歲之前,一直把他抱在膝上,唸書給他聽……
五歲後,便把他放在小書桌前,然後彎腰,握著他的書,一遍一遍教他寫字。
他的眼睛看不見,字總是寫不好,可祖父從來不生氣,握著他的手,一遍一遍的臨摹,哪怕是上百遍也不厭煩。
為了讓他寫好,還專門為他找來,適合眼盲的人練字用的模板。
他的祖父、祖母,是他這一輩子最敬重的人,也是他這輩子,最想看到的人。可惜,他這一生都看不到他祖父和祖母……
給讀者的話:
大公子,值得最好的一切……
。。。
番外 :100:名滿天下大公子
君子世無雙,陌上人如玉。不能同世生,但求同歸土。
王錦凌出生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