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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雷格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親切的說道:“原來還是個好丈夫呢,不要緊,今天下午最後一批貨到了,我們就出發。”說話的時候,他臉上的笑容就像融化的蜜汁一樣甜,讓夥計不由自主的感到很安心。
夥計木納的笑了一笑,現在除了指望旅途順利、老闆按時發錢外,自己也確實沒有別的辦法了。他繼續艱難的啃著自己的黑麵包,忽然指著前面一個來人道:“老闆,那個小偷又來了。”
衣光鮮亮的科庫塔大搖大擺走了過來,他是維埃裡城十四個高階竊賊之一,很多人都知道他的身份,但沒有人能夠在被盜現場將他當場活捉,也沒有人能在他居住的大屋裡搜出任何髒物。有傳聞說這是因為這傢伙其實是個深藏不露的法師,也有少數人說那是因為有一個藏在城市地底的可怕魔鬼在幫他,當然大多人認為他可能是某位勃努恩牧師的親戚,所以在這個城市裡有人罩著他。總之這個城市裡沒有人能奈何的了他,所以科庫塔一直逍遙法外,過著快樂的日子。
而這種日子正是普雷格難以得到的,因此他非常羨慕這個竊賊的“幸福”生活。至少不用每天風餐露宿、不用時不時的與攔路搶劫的強盜對峙、不用與同行鉤心鬥角、不用與雁過拔毛的矮人討價還價、不用與殘忍好殺豺狼人拼命。每天都可以躲在安全的城市裡面花天酒地、勾搭浪女貴婦。如果厭倦了糜爛的生活,可以悠閒的在自家的涼臺上曬曬太陽,吹吹暖風、沒事找個平靜清澈的大池塘釣釣魚,那種日子該是多麼愜意啊!
當然,普雷格也很討厭科庫塔,討厭他本人。因為這個“幸福”的竊賊每次來找自己時總是穿著一套華貴的市民服飾。頭上帶著很寬大很寬大的帽子,大的幾乎比得上遮陽用的女士傘了。上面插著兩根半臂長的大羽毛,每根都具有三種不同的豔麗顏色,極為顯眼。走路的時候,那兩根羽毛隨著巨大的帽子微微搖動,就像一隻蓬毛大公雞蹲在他頭上炫耀自己七彩的羽毛。他穿著一套淡藍色的寬大袍子,從肩一直罩到膝蓋。那袍子的袖口、兩側、下襬處都繡有銀色卷藤狀條紋與瑰紅色的精美花紋,在天藍色的袍子上兩相交織,構成了一副貴氣逼人的圖案。而他的腳上還象模象樣的穿著奶白色的緊身褲和光亮的黑色尖皮鞋,走起路來嗒嗒之想,一副趾高氣揚的闊佬模樣。一個小偷居然大搖大擺的打扮成這個樣子,真是讓人生厭!
“噁心的城市自由民!裝什麼高貴!撥了這層‘皮’你們什麼都不是!”普雷格微笑著望著科庫塔,心中卻惡狠狠的咒罵起來。他最討厭大城市的自由民,他們除了成天跑到各級官吏、大小貴族面前叫嚷‘我得利益受到侵害’外,什麼都幹不好,而且都是貪婪、吝嗇、見利忘義之徒!11年前自己作為一個僱傭兵幫助薩塔利城抵抗即將到來的綠皮獸人。但在開戰前,那些“自由民”居然成群結隊的跑到市政府與城主伯爵面前告狀,說是給僱傭兵的錢太多了,要求砍去三分之一,並且說他們可以請幾個善神的牧師發動信徒來幫忙守城。而那個女人幹多了的白痴老伯爵居然答應了他們的荒唐要求!
人家為你們拼命,你們卻要臨陣扣餉!結果大部分僱傭兵都跑了,最後讓綠皮獸人們異常輕鬆的攻佔了薩塔利城。普雷格當年那也是個非常“熱血”的戰士,他同一些不願離去的僱傭兵在幾個“白痴”的號召下,繼續拼死戰鬥,以“維護人類的尊嚴”。結果他在最後的巷戰中被那些“自由市民城防軍”出賣了,以“兩個銀幣”的價錢被賣給綠皮們作奴隸。而那些善神的信徒自始至終連個人影兒都沒看見!
也許是幸運女神太摩拉在護佑著他,在奴隸隊伍穿越一條山脈時發生了暴雨,他乘機逃出隊伍。緊接著山上爆發泥石流,瞬間埋葬了了整個奴隸隊伍,卻讓他在屍體堆上撿到了一些高價武器裝備。他義無反顧賣了這些東西,改行搞起了商隊的行當。因為他已經看透了,無論理想多麼美好,為了別人而奮鬥都是極其愚蠢的,如果把自己的命運交給別人,那被人揹叛也是自作自受了。現在自己經營這個商隊雖然很艱苦,但至少能小小的支配別人的命運了。
當然這也得感謝太摩拉女神,他一直堅持認為自己能逃的大難,是因為在綠皮們攻佔薩塔利城之前,他到當地的太摩拉神廟裡貢獻了2個銀幣。有趣的是當他在為那些“無辜”的市民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