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思右想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油危機之後的1975年與美國間達成了只使用美元做為石油定價的協議,於是,美元也就順理成章地成為了世界石油貿易主要的支付結算貨幣。美國透過美元支付結算體制掌控了石油定價權。
三、計價計量體制
通常在公眾和媒體談到油價突破多少美元時,主要就是指的都是WTI的價格。WTI(WEST TEXAS INTERMEDIUM)指的是美國西得克薩斯中間基原油,在紐約期交所,原油期貨就是以WTI為基準油進行交易的。所有在美國生產或銷往美國的原油,在計價時都以輕質低硫的WTI作為基準油。
由於美國超級的原油買家實力,加上紐約期交所本身的影響力,以WTI為基準油的原油期貨交易,就成為全球商品期貨品種中成交量的龍頭。
除了WTI之外,同樣是輕質低硫的北海布倫特(BRENT)原油也成為世界石油交易的基準之一。1988年6月23日,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IPE)推出布倫特原油期貨合約,包括西北歐、北海、地中海、非洲以及葉門等國家和地區,均以此為基準,由於這一期貨合約滿足了石油工業的需求,被認為是“高度靈活的規避風險及進行交易的工具”,也躋身於國際原油價格的三大基準。倫敦因此成為國際原油期貨交易中心之一。布倫特原油期貨及現貨市場所構成的布倫特原油定價體系,最多時竟涵蓋了世界原油交易量的80%,即使在紐約原油價格日益重要的今天,全球仍有約65%的原油交易量,是以北海布倫特原油為基準油作價。
但是由於美元的關係,雖然在交易量上,BRENT要高於WTI,其影響力依然不及WTI。
然而,最關鍵的問題在於WTI的不可輸出性。WTI只有在美國才有,並且國會規定不可以出口WTI,所以WTI的實貨國際交易是不可操作的。
中國曾經擁有過定價權,也曾經擁有掌握定價權的機會。曾幾何時,東南亞地區所有的石油產品的定價權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