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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果走後,陶金“指令”施工隊在駐地辦蓋了間雜貨店,和一名髮廊妹做起了“現場夫妻”,監理工作基本不管。
…………
於果完成監理任務離開大灣後的那個星期日,2002年6月23日,阿蘋也離開大灣回重慶了。在昆明火車站送別時,他對阿蘋說:
“我準備把南大公路上的經歷寫成書,書名就叫《春風一路》,前年底就想好了的,書中有我也有你。”
以後再也沒有阿蘋的音信。
到底是誰該“清退”!
黎總監的髒手伸到5合同段後,給於果的工作增添了許多困難,後來還企圖陷害於果!與蘭工不同的是,在公司領導、鄭副總監的保護下,總監的陰謀未能得逞。
大山樑隧道開工後,很多廠家到駐地辦推銷建築材料。於果均以屬“承包商自購材料”為由,叫他們直接去找水電S局。後來,黎總監來S局推銷的建築材料,S局和施工隊都認為,價格比市場價高、不好談價,委婉拒絕了。
對S局,於果向來是“重查慎罰”,即加強巡視、及時處理、少罰款。對這種做法,黎總監一開始就很不滿。2月14日陶金報告了小衛與施工隊吵架事件後,黎總監覺得整S局的機會來了,對S局做出了一系列不公正的處理。於是,解經理忍不住了,在隧道內與他吵了起來。可是,人在屋簷下,S局不得不低頭,同意高價買他黎總監推銷的建築材料。
3月底,大山樑隧道開始施工仰拱部分混凝土。4月2、3日,為便於施工和最佳化方案,於果在授權範圍內,書面指令取消了縱向排水管以下的防水板、土工布、止水帶,這部分工程款8萬,材料款5萬,惹怒了黎總監。黎4日專程到5B合同段駐地辦找鄭兵,大罵於果“不好好幹工作”,要“清退”於,遭到鄭副總監的反對。他還不甘心,又怒氣沖天到S局,先找一些施工隊收集 “材料”,後又到駐地辦撇開於果把其他監理找去,聽取他們對於果的“意見”。折騰了一整天后把於果召到總監辦。
晚上,黎總監和賈副總監一起同他談話。
黎總監首先指責於果:“5合同段方案隨意變更。大山樑隧道WTD錨杆改砂漿錨杆、取消格柵鋼架接頭板,富有隧道以下路段邊坡全改素噴,這些都是你一人擅自作主。”
於果解釋說,“錨杆恰恰是您黎總監9月26日在S局開會時會上定的。事後我請示您:變更怎麼報?您還說,‘叫S局做個單價,將WTD錨杆單價做成與砂漿錨杆一樣,這部分造價就不變了。’格柵鋼架接頭板施工單位改了,從力學上看沒什麼問題,我預設了。富有隧道以下路段素噴是業主章文經理、鄭副總監現場定的。為了進度,是我簽字的。”
其次是核實富有隧道頂拱噴混凝土回填工程量。於果做了說明:“這是您和業主現場要求用噴混凝土回填的,我和明豫高工去年12月初在現場就核定了的。”
他們又指責於果工作方法不當,駐地辦其他人意見大,說你把駐地辦變成施工單位的部門了。於果舉了與陶金在高邊坡現場爭論一事,說:“這是按正常工作程式,在質量、進度、投資方面我是嚴格把關的,並不受S局左右。人家報了,我們該辦的就要辦,還要儘快地辦,不該辦的堅決不辦,這就是‘服務’。”
賈副總監又指責:“方案變更隨意,盡聽人家的,自己的人反而不知道。”於果說:“我是民主的,做一項決定前儘量徵求意見,對正確的都接受,對錯誤的不論是誰提出的都不會接受。但我確定方案時,由於駐地辦其他同志不是這個專業的,就沒徵求他們的意見。我確定了後,都書面通知到有關的監理,但不排除個別時候疏忽、遺漏。施工單位經驗豐富,現場問題往往是施工單位最先發現、提出的,變更方案滿足施工要求非常正常。根據現場情況及時調整也是應該做的。”
賈忠又說,“我們懷疑你與施工單位有不當交往。”於果說:“我絕對不會。我做的屬於正常工作。”
於果還就2月中旬大山樑隧道塌方事件發表了看法。認為小衛作為參加工作不久的年輕人,沒有工程經驗又不聽施工單位的正確意見,是不應該的。人家打了很多洞子,經驗豐富。你們如此樹“威信”適得其反,只能給人一個無理取鬧、另有所圖的“形象”。還問二位總監,“我和王為從未打過交道,沒任何矛盾,他一到就‘攪窩子’、不聽招呼,把我的工作罵得一塌糊塗,腔調和你們二位完全一樣。這是什麼原因?還在我面前擺老資格,他工作七、八年,我工作了20多年!連我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