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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內容如下:
邵峰將自己賣與欺天做僕人,共七天時間。七天之內,欺天可以像邵峰釋出一切命令,邵峰都要無條件執行。
註明:所做之事,不可違背道德底線,不可濫殺無辜,不做傷天害理之事。除此之外邵峰必須完全執行。
欺天將於靈魂契約簽訂之時一日內,放回林玉婷、孟婆神、餘勝男三人,保證三人完好無損,活蹦亂跳。
簽訂人:欺天
簽訂人:
時間:公園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看完這份靈魂契約,我越發明白,欺天真是太厲害了。
首先她完全猜測到,我會和他簽訂這個契約。
其次,她之前所說,做十年八年僕人那個,都是在忽悠我。她的真實目的,就是七天。
就好像買東西還價一樣,一個賣一萬塊的東西,你還價的時候不可能直接給人家十塊錢吧?
所以不管怎麼還價,還是會落入她的價格陷阱中。
最後,她也明白我若是答應無條件執行她的命令,一定回提出自己的要求。
比如不可違背道德底線,不可以做傷天害理的事,不可以濫殺無辜等等。
該想的,她已經早就想到。
就好像在那挖好了一個坑,等著我望裡跳一樣。
我明知道那是個坑,可是沒有辦法,只能硬生生往裡面跳。
悲催的我,看明白了這一切,手印還是要往上按。
雖然還不明白這靈魂契約是什麼鬼,但是能感受到上面強大的能量,一看就是很厲害的樣子。
我伸出手,慢慢的按上了手印。
大手印按在了欺天的小手印之下,剛按上去,我就看到欺天露出了更加狡猾的微笑。
笑著笑著,欺天竟然抑制不住,大笑起來。
她一伸手,這靈魂契約迅速變小,在空中捲曲起來,就像一個畫軸一般,飛回到了她的手上。
欺天甚至迫不及待地跳起來,去接住那靈魂契約。
接到手中,欺天哈哈大笑,笑的前仰後合,簡直就差躺在地上打兩個滾兒了。
靈魂契約在欺天手中重重一捏,消失不見。
欺天猛地跳起,像小女孩一樣,伸出兩根手指。
“yes!”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