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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灼熱。
崔判官說:“這是鬼火,就是這一層的懲罰,每個鬼每天必須進入鬼火中,燒一個時辰,燒夠一萬零二百四十年,才會從地獄中解脫。”
這樣的懲罰,算起來也是夠重的了。
要懲罰那麼久,基本上從有地獄開始,這裡的鬼就沒有出去過的!
我問:“那這裡的鬼,都翻的是什麼罪?”
崔判官說:“縱火罪!因為故意縱火,造成他人死亡,就會到這一層中接受刑法。”
我連忙問:“燒殭屍算不算?”
崔判官一愣:“這是……什麼意思?”
我笑著說:“從前我用三味真火燒死過一隻殭屍,不知道死後會不會也來這被燒一萬多天呀!”
崔判官連忙擦汗:“小峰別開玩笑,誰敢燒你啊。況且被關進來的鬼,並不是我們不分青紅皂白,只要放火殺人我們就關,而是經過我們審查,放火是蓄意作惡,我們才會把他關到這一層。你做的是為民除害,不會算的,不會算的……”
崔判官一邊擦汗,一邊像是自言自語小聲說:“誰敢關你啊……”
我輕輕笑笑。
按照崔判官所說,這裡的鬼火雖然我們感受不到溫度,但對於這裡的鬼來說,卻是一等一的酷刑。
因為這鬼火是冷火,對人沒有溫度,卻能燒到鬼,專門燒鬼的火!
說起來,這些人確實犯了大錯,但燒上一萬多年,這刑法也確實太重了的點。
這一次我的來到,或許對他們來說是一個福音吧。
按照崔判官的說法,層數越多,鬼犯的錯也就越大,能走出地獄的可能性就越小。
相對的,那樣的鬼實力也就越強。
所以選擇那一層的鬼,都是有利有弊啊!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