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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重回故地
如今已是八月,洪康的案子已經遞交三司,等待發落。因正逢每年三司複核的月份,案子很快就判定,十月問斬。
仍在獄中的洪康得知這訊息,驚嚇過度,又因謝崇華嚴令不許外人探視,洪康吃喝不慣牢飯,沒幾日,就在驚恐中心悸而死。
洪康離世那日,洪老爺還被關在牢中,洪家親眷避之不及,下人也怕牽連,偷了自己的賣身契就跑了。洪夫人早已過世,家中無人掌權,更無人去為洪康收屍。等過了一日,謝崇華見沒人過來,念及洪老爺喪子,便放了他出來。
洪老爺添了半頭銀髮,看見兒子慘死,又暈死過去。最後還是慕師爺和衙役一起將洪老爺送回洪家,又將洪康送到義莊,往後的事不便插手,送了人去就回來了。
回來途中日頭高照,秋時日光,總是顯得愜意的。饒是剛從義莊出來,慕師爺也覺身上乾乾淨淨。一旁的衙役聲音很是擔憂,“那謝大人鐵面無私,往後我們兄弟可要怎麼活。”
慕師爺說道,“安分守己,就能久活。”
衙役嘆道,“小人是指撈不了油水了,只能死拿俸祿,怎麼能吃得起大魚大肉。”
慕師爺輕笑一聲,“那你是要項上人頭,還是大魚大肉?”
眾衙役只覺後頸一冷,想到那要被關押三年的戴衙役,訕笑,“當然是腦袋重要。”
“這不就簡單了。”
“這倒也是……”眾人嘆氣,卻無可奈何。一任三年,這可得三年才能回到以前吃喝不愁的日子,著實不痛快。
因謝崇華將洪家惡子嚴懲,眾人之前所送的錢財又都被加倍送回,一時威懾衙門,豪紳礙其威儀,有所收斂。
沈秀見如今也沒人請她赴宴,更無人送禮,心中好不憋氣。都怪兒媳,好好的錢不要,讓兒子沒了官威。趁著兒媳帶著孫女去寺廟上香,等兒子中午從衙門回來,和他說道,“娘和族人好不容易等你出人頭地,就等著你給祖宗添榮耀,年底回去祭祖,要好好修修祖祠,可如今娘一個子兒都沒攢下,哪裡有錢修。”
謝崇華笑道,“三年小修五年大修,每次不都是大家湊份子,到了年底,二兩銀子還是拿得出來的。”
“你都做官了,怎麼可以還給二兩,要被人瞧不起的。”沈秀搖頭,“你爹那邊的人總瞧不起我們家,最難熬的時候,多虧你二舅幫忙。可謝家到底是本家,還是得幫著的,娘就想在他們面前揚眉吐氣,讓他們當初瞧不起我們孤兒寡母。”
“那娘是想湊多少銀子?”如今日子不難過了,他可以再省省,讓母親高興也好。
沈秀想了想,抓了抓衣角,遲疑說道,“二十兩吧。”
謝崇華苦笑,“兒子一年俸祿才二十兩,是萬萬拿不出這麼多的,五兩倒是可以咬牙擠擠。錢再省多點,妙妙少不得又得倒貼嫁妝,再不能讓她這樣了。”
一提齊妙沈秀就不痛快了,“娘倒要說說你媳婦,她真是越來越不聽孃的話了。我們一起去赴宴,收了人家的禮,她非要加倍回禮。她要回她那份就算了,可是連別人送給孃的,她也要拿去回了。”
“這事妙妙和我提了。”
沈秀意外道,“提了?”末了又有些生氣,“定是說為娘貪財了是吧?”
“妙妙向來敬重您,怎麼會呢。”菜已經端了上來,謝崇華沒有提筷,說道,“那日娘將東西收回房裡去後,妙妙又去了一趟賣珍玩的八寶齋,自己墊了錢買了回禮。”
沈秀詫異,“為什麼要這麼做?”
謝崇華淡笑,“是啊,妙妙為什麼寧可倒貼錢都要這麼做?”
沈秀嘟囔,“娘怎麼知道。”
謝崇華耐心道,“那是因為妙妙不想娘不高興,但是那些禮,她是認為一定要回的。只因收了,兒子這頂烏紗帽,這身官服,就髒了。娘說我們縣裡的許知縣收了禮不回,但娘也會說他不是好官,娘自然不願意太平縣的百姓背後非議您的兒子,可對?”
“……這倒是……”沈秀仍不死心,“但只是收一回兩回,也沒什麼事呀。”
謝崇華緩聲道,“兒子曾在書上看過這麼一件事,有位叫張乖崖的縣令,發現有個小吏從庫房偷了一枚銅板,他便杖責那人。小吏大怒,說這只是一個小錢,算得了什麼。那張大人便說‘一日一錢,千日一千,繩鋸木斷,水滴石穿’。如今收這些禮一次兩次不算什麼,但日積月累,積小為大。等十年後若有人查貪汙受賄,那兒子定要落馬。再有,拿人手短,吃人嘴短,收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