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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照片都已經傳到網上了,他以為應該會被放走,他身上還有掛在網路媒體下的記者證和工作證。
他不知道他們敢殺人。
他被鎖在屋裡,半夜有人把繩子解開,把他帶出來,推到了山崖下。他猜,他們會說他是半夜逃跑失足摔下去的。就算有警察找來,他們也可以推說以為他趴牆頭拍照片是流氓,才把他給關起來的,誰想到他半夜逃跑了。
這是個意外。
喬野回憶起來,總覺得自己太蠢了。為什麼會認為販賣婦女的人不敢殺人呢?從不犯法的人,犯法的低限跟已經犯了法的人相比,能一樣嗎?
從倒數一層到倒數二層,總是特別近。
殺人是死罪,可人家很聰明,不殺人,設計了一個無可指責的意外。什麼樣的犯罪最高明?如果能活過來,喬野一定給柯南寫信,沒有目擊者,沒有攝像頭,全村的人都是證人的“意外”,這樣的謀-殺案,柯南兄,你有辦法嗎。
如果你有,請一定要破案啊。
大概死的時候仍然心有掛念,喬野發現自己沒有消失,沒有天堂,沒有地獄,此處還是人間。
不過這樣也有好處。喬野開始飄蕩在村子中,這下他可以輕鬆的看每一個年輕女人了。
讓他震驚的是,村裡有三成的媳婦是拐來的。這也不難解釋為什麼整個村子都在包庇他們了。
周圍好幾個村都是一樣的情況。
人販子並不長駐在此,他們一向是打游擊戰,而且有很多接應的人。在隔壁的於家村,就有一個包嬸是外來戶,卻在村中蓋起了漂亮的小樓,跟村裡的人相處的都很好。
她就是個人販子的“中轉站”。
包嬸不是頭,也不是尾,她在此地做中轉,每年只在這裡呆兩到三個月,其他時間都在外地。沒人能抓住她的尾巴,就連村裡人也不知道包嬸老家在哪裡,家裡都有誰。跟包嬸住在一起的男人說是她的丈夫,但喬野發現,這個男人不過是包嬸養的一個打手。
需要調-教女孩子的時候,都是包嬸看著這個男人動手。調-教並不只意味著打罵,那都太低階了。包嬸對那些不聽話不順從的女人,並不介意她還是不是處-女。喬野看到過男的強-奸那些女孩子,包嬸就在旁邊坐著,女孩向她求救,她還笑<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男的在網上學習了很多性-虐-待的手段,全都施展在這些女孩身上。
有時喬野真希望自己能有力量,不是說鬼都有力量嗎?不是說惡鬼可以索命嗎?為什麼他做不到?
他想當惡鬼!
他在村裡認清了所有女孩的臉,他希望能讓她們看到,他願意去給她們送信!
可沒有人能看到他。
能看到他的只有同樣是鬼的女孩子。
在村裡的一些地方能看到女孩子的鬼。她們總是半截露在外,半截隱在土裡,不像喬野可以自由飄來飄去。
他猜,這些女孩子應該是被埋在此處的。可笑的是,當時殺了這些女孩的人恐怕只是在屋後隨便找個地方埋了,等天長日久之後,他們又在此地蓋房子,竟然就叫這些女孩日夜看著他們的家。
如果這些人知道,說不定會嚇死!
喬野興災樂禍的想。
在這些的村子裡長大的孩子有很多都被父母家人給影響了。
喬野就注意到一個叫於志高的女孩,她的父母想讓她訂親,訂親後就住到男方家裡去。就算她還在上大學也不要緊,她父母說等她住過去後,她的大學學費就由男方家裡掏了。
於志高不願意,說讓妹妹去,因為她還要上學,妹妹已經工作了。
父母說人家就要你,你是大學生,他們不要你妹,說你妹已經交了幾個男朋友了,說不定都不是處-女了。
於志高還是不願意,父母說家裡的房子要重新蓋,再蓋就沒她的房間了,讓她去學校以後就別回來了,回來也沒你的屋住。
重新蓋房是為了給兒子蓋新樓,他們的小兒子要相親結婚了,為了面子好看,他們家要蓋個更漂亮的別墅!
喬野跟著於志高,看到包嬸找於志高說話,看到於志高並沒有像以前一樣見到包嬸就躲開。
她在猶豫了。
喬野跟著於志高回到學校,他知道這個女孩已經變了。她看同學的眼神都不對,慶幸的是她的朋友不多,沒有人受騙。
最後,於志高在焦急之下跟金藍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