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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的女生集體簽名事件開始在學生中間發酵。最先注意到的反而是男生們,因為只需要“偷-拍”這兩個字就能夠吸引男生們的眼球。
“哎,快看!b-2的女生幾乎都簽名了!”
a-5的男生看到後立刻在寢室裡說了,“怎麼樣?我們也籤吧?這是洗刷我們罪名的好機會!”
於是奇異的,最先跟在b-2女生後面附名的居然是a-5的全體男生,他們甚至比女生更積極的擴散這件事,目的只有一個!當年放影片的真不是他們啊!
學校很快發現了,秦青做為第一個附名的人被輔導員打電話了。“你也要考慮一下你自己啊,你看,你之前才出過事,這又出事,跟你沒關係,你就不要再摻和進去了。”
秦青的輔導員對這件事也很看不慣,她給秦青出主意說:“你可以先把你的名字刪了,然後簽到後面去,只要不是第一個,學校的處罰就不會太重,你懂吧?”
懂,當然懂。這不就是隻誅首惡嗎?第一個倡導人,跳的最高的人,總是最先被按下來<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可跟在秦青後面的人是柯非四人,她退下去了,不是把朋友給頂到前面了嗎?再說如果每一個第一個附名的人都被這麼談話,那誰還願意當第一個人呢?
只要別人出頭,我就可以不用出頭了。最後的結果就是沒有出頭的人,他們就被“打敗了”。
秦青的本意不是要跟學校敵對,她一直以來反對的都是偷拍事件本身,是學校在事件發生後選擇了對面的位置,他們要反對偷拍,要處理偷拍的人,卻要先面對學校的阻攔。
秦青跟輔導員說了這些話,她說:“我覺得,是學校做錯了。它選錯了立場,不能要求我們盲從吧?”
輔導員最後說了那句很有名的話:“這就是現實啊。”
可最後所謂的學校處理也不了了之了,因為後面簽名的人太多了,最後連學校裡面也搞起了聯名,一天上課前,一個不認識的女生拿著簽名本讓秦青等人簽名,她已經把整個教室轉過來完了。
“籤什麼名?”柯非簽完後問。
“反對偷拍。”女生說。
法不責眾,這在某種情況下是一個真理。至少學校就沒勇氣一下子處罰這麼多學生。學生是最容易煽動的人群,網上已經有別的學校的學生打算搞聯動,也在自己學校搞一個反對偷拍的活動,誰都不願意某一天看到自己的臉出現在小-黃-網上。雖然只是零星的幾個學生在網上叫嚷,還是把學校嚇得不輕。
學校的領導層還是很靈活的,他們立刻改變了策略:他們報警了。
學校承認錯誤,以前還是用老眼光看問題,沒有考慮到時代在進步,社會在發展,學校也要摒棄老觀念,接受新觀念。偷拍這種事一開始他們是當做學生矛盾來處理,考慮到雙方都是女生,為了保護女孩子才採取了捂蓋子的做法。現在發生了意外,學校方面也非常悲痛,決定不再姑息養奸!
於是報警,於是警察來b-2找人談話了,於是學校的網路訊號掐了。什麼?想上網?學校機房歡迎你,出學校也可以,寢室不再提供網路服務,手機別管幾g,都只能打電話了。
學校再次炸鍋了,比上次炸得更厲害,幾何倍數。全校沒有人不在罵,查個偷拍竟然把全校的網路都給掐了,學校牛b,real牛b。
因為蔣雪容已經被父母帶回家了,她的行李已經還給她父母了,包括手機和筆記本。警察來調查過後,只能保證目前b-2沒有找到偷拍裝置,別的女生寢室也沒有,女廁所也全都檢查了一遍,全都乾淨安全。然後市警察局又在學校召開了資訊保安講座,教大家怎麼保護個人資訊保安,對於偷拍的防範手段等等。
還別說,這套組合拳打下來,倒是把學校裡女生的安全感重新提起來了。檢查過後沒有問題的b-2也能放心住了,原來搬走想換寢室的13樓原來的人也都搬回來了。只有路培培她們沒有搬回來,而是換到了舊女生寢室去住,八人寢。
路培培說:“本來想搬出去住的,可我父母不答應,說在外面住不安全,在學校裡最多是偷拍,住到外面被人搶劫強-奸都有可能。而且學校也沒答應。”
學校似乎也吸引教訓,開始軍事化管理,每晚十點熄燈,全寢室點名,人不在必須有假條,無故曠寢記處分。
而且寢室裡的衛生條例更嚴苛了,外面不許放東西,桌上連書都不能放,必須全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