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 律所(四)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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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到了三十多期!”
姜海藍驚訝,“怎麼那麼多?”
蔣琳掰著指頭數,“政/治學習、‘法治體檢’、‘村(居)法律顧問’、講座、法制宣傳、特殊的法律援助案件、捐款捐物……”
這樣算下來,二、三十期也不算多了,因為律師人數也多。
姜海藍聽著,忽然想起來,“佳姐說她下週要去社群矯正中心講課,正在搞PPT。”
蔣琳與她對視了一眼,立即拿起手機撥打曹佳的電話。
姜海藍拿著資料回辦公室。
【所謂“
簡報”,相當於工作報告,某年某月某日,誰誰誰在哪裡哪裡做了什麼,有什麼樣的影響或者意義。還要配上插圖。】
【也不是說大家顯擺,而是既然做了這件事,卻沒有照片和簡報,你將來怎麼向別人(司法局&律協)證明你做了呢?所謂工作要留痕。】
【也算是體諒一下資料員吧。】
蔣琳作為他們律所的行政人員,時不時地就會因為上面突然要求填報的資料發瘋。
——
聽到這裡,公孫弘眉心一跳,霎時有了不詳的預感。
陛下不會想要學這個吧?
……當然說起來,“工作要留痕”這句話是不錯的。
如果他的下屬們在工作中能夠做到“留痕”,也就方便了他明確責任,避免下屬們面對錯誤互相推諉;他能透過“簡報”瞭解相關事項的辦理過程……
不不不,我不能這樣想!公孫弘連忙搖了搖頭。
如果陛
下也要求我們出“簡報”,不明顯是增加麻煩嗎?
他還真是瞭解他家陛下。
劉徹果然也覺得這個“工作留痕”的制度很不錯。
當然,劉徹並沒有馬上一拍腦袋就要求官員們從此在工作中出“簡報”,他認真思考姜海藍所說的“工作留痕”,想著要如何推行,應當也不只有出“簡報”這一種方式吧?
配插圖這個一聽就很容易作假啊,那些官吏難道不會足不出戶,卻讓畫師畫他們在田間和黔首一起插秧的畫嗎?
但……
衛青和霍去病去打匈奴的時候,倒是可以讓畫師畫下他們的英姿,讓人記錄下他們橫掃匈奴的過程,供後世的人瞻仰。
劉徹想起那個歷史喵居然沒有專門講一講衛青和霍去病是如何打匈奴的,就很生氣。
同時他又不免疑惑,是不是我們這個時候的資料太少,沒有流傳到後世呢?
那朕就給他們多留些“簡報”!
——
午餐是點的外賣。
姜海藍也順便點了奶茶。
她一邊吃一邊和那位女實習律師陳初說:“你下午有時間嗎,幫我寫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
陳初搖頭,“下午我要和師父去谷城縣人民法院開庭。”
姜海藍問,“明天呢?”
陳初想了想,“明天可以,當事人那邊不急嗎?”
姜海藍點頭,“我把判決書發給你,你寫好以後發給我,費用當事人轉給我後,我發給你。”
“好。”陳初問,“對方一分錢都沒有付嗎?”
“是的,一分都沒有付,”姜海藍說:“你把那句支付遲延履行金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