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章 派出法庭(一)(大修)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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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道,“法院分為最高……院、高院、中院、基層法院,這是層層管轄?”
可這些法院具體要做什麼事,彼此之間怎麼個管法,姜海藍沒有講,他也無從猜測。
傅友德聽了很是不解,“你為啥說,這些法院層層管轄?”難道不該由省市區縣的“政府”來管嗎?
宋濂道,“他們的判決書上寫著:如不服本判決,可向林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馮勝聽了默默點頭,“原來如此。”
對區縣法院的判決書不服,可以向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這就是說,中院可以改區縣法院的判決書?
那同理,上面的最高院和高院……
朱標笑了笑,“我記得當初姜海藍解釋認罪認罰制度,他們的犯人若是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就相當於保證了將來對判決不可以不服,不可以上訴。”
李善長頷首,“正是。若犯人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還要上訴,則檢察院會上訴,上訴加刑。”
姜海藍是這麼說的。
按照她話裡的意思,原本犯人上訴,“上訴不加刑”。
但檢察院抗訴,抗訴可以加刑。
話題有點扯遠了,不過總的意思是中院可以“管”區縣法院。
朱棣看向他爹,“這個派出法庭挺有意思的。”
朱元璋也這麼認為,他點了下頭表示贊同。
天幕上的
縣城那麼大,法院辦案件的法官再多,每個人手裡也是很多案子要處理。
對離縣城遠的地方的鄉村的百姓,要了解確實不如對縣城範圍內的百姓。
但設定派出法庭,坐鎮派出法庭的法官管幾個鄉鎮的案子,更方便法官們對接當地幹部,處理派出法庭範圍內的案件。
聽起來,法官們辦案子真的不只是辦案子。
朱元璋心想,否則根據案子和證據下判決就是了,可姜海藍說,法官聯絡鄉鎮幹部做調解。
為什麼這麼說?
他又很快想明白了,一個鄉鎮,或者一個村的鄉親,能有些什麼矛盾?
不都是那些鄰里之間的事嗎?
房子,地,柴火,雞鴨牛羊……
但既然是鄉里鄉親,肯定還是希望他們不要因為一些矛盾鬧得老死不相往來,法官和當地幹部都想他們化解矛盾,重新和好。
朱元璋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
姜海藍將車子開到了派出法庭門口。
她拿起自己的檔案袋,開啟車門下了車,在腦子裡說道,【噹噹噹當,這是就是派出法庭。】
【你們一定想不到,】她穿過水泥鋪的壩子,走向那棟樓,【這棟樓裡只有一位庭長,嗯,庭長就是法官,一位法官助理,一位書記員,一位法警。】
【如果是在法院的話,一位法官只有一間辦公室,但在派出法庭,他們四個人有一棟兩二四層的樓!】
一整棟樓!
進門處安裝了安檢門。
姜海藍自然是介紹了一下這玩意是什麼。
【可以檢測過這道門的人有沒有攜帶金屬物品,比如管制刀具,如果衣服裡、包包裡有匕首,過門警報就會響起來。】姜海藍“說”:【我給你們講過嘛,有些被告因為對原告起訴他不滿,因為對法官判決不滿,可能會做一些危險的事情。】
提前測出誰攜帶了管制刀具,就可以提前處置。
許明輝那傢伙當實習律師的時候,曾在法院碰到過被告攜帶管制刀具的情況,把他嚇了一跳。
但所幸門衛發現得早,沒出事。
——
大明君臣們看著寬闊平整的壩子,看著壩子裡那一面五星紅旗,看著那棟二層樓高的房子。
朱升下意識地看著他們陛下,被朱元璋淡淡地掃了一眼。
朱升:“……”
他立即收回視線,羨慕地望向天幕,天哪,四個人二層樓!
這都不是一個人幾個房間,這相當於一個人一層樓啊!
簡直不要太爽!
想想他們平時的辦公區域……
朱升的眼神愈發炙熱。
其他大臣自然也是羨慕不已,四個人一棟樓啊!
怎麼還能這麼爽!
但是陛下肯定不願意花錢給他們擴建辦公區域。
尤其上次姜海藍直接說了,宋元明清都缺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