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8 章 司法救助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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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
莫說是天幕之下各大平行世界的人們看不懂,姜海藍本人也很奇怪,她是第一次聽到這個制度。
不過有不懂的就問度娘。
姜海藍拿著手機搜。
“國家司法救助是指國家向無法透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而生活面臨急迫困難的當事人、證人(限於自然人)等即時支付救助金。”[1]
姜海藍若有所思,無法透過訴訟獲得賠償,孫光華案確實很符合這一點。
孫光華訴李榮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孫光華在李榮的新家為其粉刷牆壁,不慎跌落摔傷。治療後,經鑑定中心鑑定為傷殘等級十級。
姜海藍代理了這個案件,她計算了賠償金,起訴到法院。
法官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過錯承擔相應責任”的規定,認為應適用過錯原則。
孫光華和李榮各應當承擔一定責任。
所以法院判決書上的賠償金比姜海藍主張的要少一些。
原本案子到這裡就結束了,偏偏,李榮在判決生效後,沒有將支付給孫光華的賠償金支付給他。
孫光華找到了姜海藍,姜海藍和他重新簽了委託合同和授權委託書,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但是李榮是真的沒有錢。
他貸款買房,貸款裝修,幾乎沒什麼存款。
執行庭法官想了很多辦法,最終李榮也只付了五分之一。
【我之前說過,執行這一塊是很難的,如果被執行人真的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那執行庭法官也不能拿他怎麼樣,總不能逼他去賣血賣腎吧?】
在直播間觀眾大致介紹了一下案情後,姜海藍如是說。
【也不大可能為了這十幾萬的賠償款,讓人家把幾十上百萬的房子賣掉,這是一個價效比的問題。】
孫光華這邊呢,又急需用錢。
他受了傷之後一直在家養傷,不能繼續打工賺錢。作為家裡的主要勞動力,他的父母,他的小孩,都還需要他養。
【可能法院執行庭那邊就是考慮到申請人和執行人的實際情況,照顧一下孫光華吧?】姜海藍猜測道。
一般來說,法官在判決的時候也不是非常死板地死摳法律,會酌情考慮各方當事人的實際情況,照顧一下弱勢群體。
就好比交警劃責任,有時為了照顧受傷的人,會和有保險的車主打商量給ta算點責任——反正是保險公司賠償。
——
“什麼???”有人不敢相信自己聽到了什麼,扭頭問身邊的人,“她在說什麼?”
夥伴毫不客氣地翻了個白眼,“相信你的耳朵吧,你沒有聽錯。”
“可可可可是……”這人又
將腦袋扭回來(),望向天幕?()_[((),一張臉上滿是不可思議,“他們那個國家,怎麼回事啊……”
夥伴表示贊同,“就是,怎麼能夠照顧窮人,照顧到這種程度?”
國家搞法律援助制度,讓律師們免費為家境困難的百姓辦案子,然後國家出錢給律師們發點補助,這已經很難得了。
怎麼還有司法救助,給沒有拿到賠償的人發補助金啊!
怎麼、還、發、補助金!
天幕上那個國家這麼有錢嗎?
錢多也不是這麼用的吧?
天幕下的人們看著,半是震驚半是羨慕。
“那個國家的百姓可真好啊!”有人情不自禁地發出感嘆。
雖然是管中窺豹,但天幕上那個國家的百姓們所過的日子,已經超出了他們的想象。
“當年先人寫《大道之行也》,有沒有想到真的會有那麼一天呢?”
有沒有想過,未來的百姓,能過得比他所寫的還要好?
“往後的皇帝和大臣就是做得再好,也……”
“你要這麼說就過分了,咱們和他們……畢竟是不一樣的。”
“只希望現在的……以後的……能夠忌憚天幕的存在,對百姓好一點……”這人望著天幕,忍不住這麼說道。
他或許看不到,他的兒子孫子或許看不到,但知道後世子孫終有一天能生活在那樣的國家,也是很好很好的。
——
姜海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