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7 章 中介合同糾紛(四)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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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法官總結的爭議焦點,發表對自己有利的意見。
且要反駁對方提出的觀點。
以說服法官。
楊堅眯起眼睛,這種審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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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第一輪辯論意見依然堅持自己不應當支付中介費和違約金。
“他們中介公司的人只是帶我看了房子,沒有為我提供其他的幫助,購房款是我自己後來和房主談下來的,程式、手續也是我們自己跑的。”
“難道他們只是帶我看了房子,別的什麼也沒有為我做,我就該付他們一萬多的中介費嗎?”
“而且我們當時沒有談成,是後來我又看到房主的售房資訊,再找他談,我們才談下來的。”
“法官,我覺得我不應該給原告中介費和違約金,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朱凌薇問,“被告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被告回答,“沒有了。”
朱凌薇問雙方,“原告和被告是否有新的辯論意見?”
她說:“已經說過了的就不要再說了。”
姜海藍說:“沒有。”
廖宗虹:“沒有新的。”
朱凌薇說:“法庭辯論結束,下面進行最後陳述。”
姜海藍說:“請法庭依法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朱凌薇看著廖宗虹,“被告呢?”
廖宗虹說:“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朱凌薇問,“雙方是否同意調解?()”
民事案件庭審結束之後有一個調解的流程,姜海藍自然是在庭前就問過原告公司負責人願不願意接受調解。
但現在看著被告廖宗虹的態度≈hellip;≈hellip;
果然,廖宗虹說:我不同意調解。4()_[(()”
朱凌薇點了下頭,“因被告不同意調解,本院不當庭作調解工作。現在休庭,雙方當事人確認筆錄無誤後簽字。”
她拿起法槌敲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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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世矩笑道,“其實,我覺得這個被告說的也有道理,中介公司的人只是為他介紹了房子出售的訊息,帶他去看了房,並沒有幫他把房子買下來。那要他來支付這個中介費,他肯定覺得吃虧了。”
賀若弼頷首,“你要這麼說的話,也有道理。”
“但是情報和資訊何其重要?”劉方道,“若是你們找了牙行買牛馬,買了牛馬卻不付牙行錢,牙行非跟你算賬不可。”
“就是,”韋雲起道,“所謂中介,就是買中間情報的,哪有利用了人家的情報,卻不給人家錢的道理?”
蘇威語氣平靜地說道,“他們的律法裡可是有一條規定,跳單的應當支付中介費。”
崔仲方默默唸了一遍:“……民、法、典。”
老實說,他還真想翻一翻那本《民法典》,看看天幕上那個國家的法律規定。
可惜,姜海藍沒有給大家念法條的習慣。
劉方覺得有意思,他道,“法官開完庭,還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
他們之前是看過姜海藍到法院調解案件的。
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如果能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則雙方錄調解影片,在調解筆錄上簽字,法院再下調解書。
聽這位朱法官的意思,劉方想,明明已經開完庭了,還可以再調解再下調解書嗎?
……感覺很浪費時間。
蘇威道,“說起來,調解書我們看過了,判決書還沒有看過。”
崔仲方暗道不錯,似乎民事和刑事的判決書都還沒有看到過。
高熲則琢磨並比較著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審案方式,以及法官們在庭審中所發揮的作用。
……那自然是主導作用!
民事也好,刑事也好,因為全程是法官在引導原告、被告或者公訴人、被告人、律師發言,那麼,就算案件參與人什麼都不懂,也能順利地開完庭。
不過從姜海藍的話中也能知道,民事案件原告和被告,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是需要自行舉證的。
如果原告或被告不懂,某些關鍵性證據沒有出示,“要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高熲想,舉證這一塊,法官在這其中又發揮了什麼作用?
他們會不會去調取證據?
還是說有些事情他們就算清楚,也不會提點原告或者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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