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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去之後我看見了皇上,估計要四十多歲的大叔了。上面NPC的名字竟然是李世民。看來這個遊戲的設定是在唐朝,我是看見了皇上才知道的。原諒我這個歷史白痴吧,之前說唐王的時候我竟然沒反應過來。
“少俠有什麼事情嗎?”李世民和藹的問著我,這讓我楞了一下。“啊,皇上,我這有一個公雞王說當年救了您兒子的字條,說讓我來找您要一個條件。”說著我拿出紙條,李世民身邊的小太監就下來了,拿了我的紙條就上去了,交給了李世民。
其實我多打眼看了一眼這個小太監,這遊戲做的還是不錯的,起碼連太監都這般俊美~哈哈,原諒我,花痴又犯了不是我的錯。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就算是遊戲,男人不是也愛看萌妹麼。
李世民看了一眼字條,衝我點點頭。“不錯,這個字條是朕的筆記,請問少俠這個條件是什麼?”我小心翼翼的看著他,想看穿他的想法,是不是可以多要點。不過NPC就是NPC,波瀾不驚的態度讓我有點揣測不明白。於是我還是保險點,要了個店鋪。
“這。。。也不是不可以,但是現在給你店鋪可能有點影響遊戲平衡,那麼我就作為獎勵,如果你完成了任務,我就獎勵你一個店鋪,而且是在長安繁華的街道。但是如果你失敗了,字條我會收回,你也得不到獎勵了,你同意嗎?”叮,是否接受任務,唐王的考驗?
尼瑪,這和我同不同意有什麼區別,這不是霸王條款嗎?想得到店鋪還要做任務,不由的罵起這個剛有點好感的大叔。他這是在逼我啊!明知道我根本就不可能拒絕。怪不得他當皇上,果真是老奸巨猾啊。不過罵歸罵,任務不能不接啊?以一貫遊戲虐我千百遍,我待遊戲如初戀的架勢。這次估計又是變態懲罰。哎。嘆了口氣,我接了任務。
叮,你獲得了任務,唐王的考驗。前往風雲山莊獲得青龍之血,如果完成任務,獲得皇城好感度500,長安繁華地段低階店鋪一間。如果任務失敗,收回向唐王提出條件的字條,並且等級降為10級,皇城好感度減500。
我這一看簡直要吐血了,竟然收了字條不算,還要降10級。青龍?那不是四聖獸麼?我剛剛20級,開服第一天就叫我去挑戰四聖獸我不是找死?這遊戲不給店鋪就不給,不至於這麼玩我吧?簡直是沒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