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昏君第一步六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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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負責辦案、審案的是大理寺,刑部的職責是對各方的卷宗進行核對。普通的小案子地方的衙門就能審,能被大理寺審的案子通常比較特殊,這些案子審過後通通都要上報給刑部,刑部有權對任何案子的審判提出質疑。
林遠當了二十多年的刑部尚書,他這人辦事認真,經常會對上報的案子提出質疑,因為他的質疑而從無罪變有罪,甚至被判死罪的也不少。這其中定有人懷恨在心,想要至他於死地。
刑部送來了一大堆的陳年卷宗,倒真夠忙上一陣子的。
魏昭就坐在書案前翻卷宗,直翻到天快黑了,連信湊過來道:“要不咱們去兇案現場再看看?”
魏昭道:“寺丞已經勘查過了,文書寫得很詳細。”
連信嘿嘿一笑,“我的官比寺丞大,你猜這是因為什麼?”
魏昭道:“你爹官大。”
連信咳了一聲,不滿地道:“當然是因為我比較厲害!寺丞在勘查的時候說不定有所遺漏,要不咱們再去看看?說不定能找到新的線索,光在這裡翻卷宗也不是個事兒呀!”
魏昭道:“可是寺丞明明寫得非常詳細,連地上有幾塊磚都寫了。”
連通道:“以我多年辦案的經驗,兇手在犯案後有極大的可能性還會回到現場。眼下咱們的人都撤了,說不定兇手還會回來看看呢!”
魏昭看卷宗看得眼睛痠痛,便道:“好吧。”
跟著連信出了大理寺,轉過幾條街,便來到了當時林遠遇害的衚衕裡。這裡地處偏僻,卻是林遠每晚回家的必經之路。
此時天剛黑,魏昭和連信一起進了衚衕,遠遠看到一人正在衚衕裡站著。那人身形高大,背對著他們,正低頭望著地上已經乾涸的血跡。
連信頓時警覺,“果然有人來看現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