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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世界,除了少數的商人,傭兵,或者有不得己原因的人們,很少有人隨意出遠門。
因為路途上有太多的未知,疾病,野獸,魔獸,甚至是……強盜,任何一種意外對於普通人來說,都是致命的。像貝塔這樣子孤身上路的,不是傻子,就是強者。
傻子一般都活不了多久,很少見。因此路上孤身上路的人,多半都是有所倚仗。
出遠門的人少,即使是官道,也顯得很寂靜,更別提樹林中。
海迪穿著一身紫色的連衣裙,這是貝塔第一次見她穿這樣華麗的衣服,平常的時候,她穿的都是方便行動的束衣,要麼就是輕便的軟皮甲。
貝塔走到她面前,微笑道:“會打扮了,即將成為城主夫人的人,果然不同。”
海迪拎起裙角,緩緩轉了個圈,香風撲面,然後她笑道:“漂亮不,為你穿的。”
貝塔一撩眉毛,有些不明所以。
“謝謝你殺……如果不是那樣,納戴特永遠也解不開心結,而我永遠也成為不了城主夫人。”海迪走到貝塔面前,她明亮的眼中,全是感激,也有著一種讓人心跳加速的熱情:“你對我的好,我會永遠記得。”
海迪雙手,柔柔地按搭在貝塔的胸膛前:“所以,這是一個女人最真摯的感激,別拒絕。”
海迪仰頭,獻上紅唇。
良久後,兩人唇分。海迪額頭輕輕抵頭貝塔的肩膀,小聲說道:“我知道你還看不上我,所以才不碰我。”
“不是,你很漂亮。”
“說謊。”海迪輕輕地笑了,臉上滿是戲謔:“那個聖武士少女是你的情人吧。”
“不是。”
“又說謊,我也是女人,她看你的眼神,我一眼就看懂了。”海迪整個人依偎進貝塔的懷裡,說道:“你有更年輕,更漂亮的少女,當然看不上我這年老色衰的野花了。但是,天天大魚大肉,美味佳餚的吃多了,也會厭的,如果有天你想吃些小甜品,或者想吃些奇特點的味道,換換口味,一定要偷偷來找我,我在迴音城等你。”
…………
…………
半小時後,貝塔重新上路了,一縷紫影,在樹林中若隱若現。
迴音城離光明聖域,大概只有六百公里左右。在這個世界的普通人看來,六百公里的距離,是非常遙遠的距離,但像貝塔這樣,擁有豪宅術的職業者看來,卻是一次舒服的旅途。到了晚上,用魔法給馱馬造一個小型的石質馬廝,防止它在深夜被野獸叼走,而自己則
馱馬很適合載人長途跋涉,它們對食料不挑剔,脾氣好,耐病力強,體力足。而戰馬雖然暴發力強,速度快,但太精貴,不但要吃得好,還得細心照料,不像馱馬,到了目的地,隨便扔把乾草都能吃得津津有味,還會自己在附近找草吃,大部分的綠草都能食用,十分省心。
養一匹戰馬的成本,可以養七匹左右的馱馬。
所以長途旅行的時候,一般使用的都是馱馬。
另外,馱馬偶爾也可以當作戰馬來使用,雖然它們確實是沒有真正的戰馬跑得快,但他們畢竟也是馬啊,跑起來的速度怎麼說也超過人類了,烏爾幹達那邊,連駱駝都可以組成騎兵隊,更何況速度更快些的馱馬。
不過在戰場上,真正的戰馬依然還是主流,畢竟戰馬高大些,這在正面戰場上,是很大的優勢。
戰馬和馱馬都可以契約成魔寵,而魔寵馬也是許多法師的第一選擇,畢竟遊戲前中期,除了風系魔法師外,沒有其它玩家擁有快速轉移手段,而整個遊戲的地圖又大得誇張,因此,乘坐馬匹就成了最常見的遠距離移動手段。
而施法者們紛紛把馬匹契約成魔寵,於是,在遊戲前期,很有名的,大馬與小馬之爭就這樣開始了。
大馬指軍馬,小馬指馱馬。
遊戲前期,大馬魔寵比較強勢。魔寵化的軍馬不但爆力發和速度有了很大的提升,而且在耐力上也有小幅度提升,而且戰鬥力也不弱,對法師的幫助很大。
而馱馬魔寵,爆發力和速度自然是有小幅度提升的,它們繼續大幅度強化自己的強項,更好的抗病,抗毒能力,極高的體力,以及……更廣泛的食譜,甚至可以吃些熟肉了。
到了遊戲中期,契約了軍馬的施法者們發現,他們為飼養軍馬的花銷,三四年下來,是一個很誇張的數字。而契約馱馬的施法者們,幾乎不怎麼用花錢買馬料,馱馬魔寵隨便啃些樹皮樹葉都能吃飽,而且馱馬魔寵對氣候的適應更好,無論是炎熱的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