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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趙予晴的律師約她去事務所談論夫妻共同財產有關的事。
趙予晴開車順路,到了律所,前臺帶她去約好的會議室。
寒暄過後,律師直奔主題:“陳先生名下一共有三套房產,但其中,兩套算他父母出資,只有你們現住的這一套才是你們的婚後共同財產。再加上他的工資和副業收入,我保守估算,能分給你只有三百萬多點。”
趙予晴也大致瞭解這麼多,握著檸檬紅茶冰涼的杯壁:“儘快離婚就好。”
律師再次問:“需要我和陳先生談,還是你先問他。如果他同意離婚,不需要起訴,這是最快的流程,但有個三十天的冷靜期。”
這種事,還是自己來。趙予晴說:“我去和他說。”
律師想要安慰幾句,最後拍了下她的肩膀:“離婚沒什麼大不了的。根據資料來講,本市每年的離婚率都在39%,你大街上隨便拉兩個結過婚的,都有可能有一個離異。”
但這事落在趙予晴身上,就是100%,她笑了下:“麻煩你了。”
凡事都在於慣性。
接受了離婚這個事實後,趙予晴心態比以前輕鬆許多。
她拎起包和手機,往外走,去電梯間等待時,迎面走來幾位西裝革履的律師。
趙予晴沒在意,稍稍側身經過。
其中一位律師在她身邊駐足,問道:“是予晴嗎?”
趙予晴回頭,看向那人,有點驚訝:“黎輝?”
她想起,黎輝大學學的是法律,在校友群裡聽說他混得不錯,已經當了合夥人。
A大出來的,幾乎沒有能力太差的人,黎輝性格又比較圓滑,自然比別人升得更快。
只是,他並不是這家律所的合夥人。
趙予晴在找律師時,特意找了沒有熟人的公司,沒料到還是遇上了。
不論是黎輝,還是他的妻子孟楠,趙予晴都不是很想遇見卻偏偏偶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