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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夥都看清楚了!”
李無歸又是一聲斷喝,手一探,就伸進了吳慵的上衣口袋裡,從中掏出一個黑色錢夾來。
“這個錢包,是從他身上找出來的,大家都來看看,這裡面是什麼東西!”
說著,李無歸開啟錢包,從中掏出一張身份證,一本駕駛證。
“身份證,羅宏光,男……益東省衛周市浩源縣城關鎮西門街五十二號……”
“光哥,這身份證是你的吧?”
李無歸已經放開了吳慵,身子一扭,就揪住了旁邊坐著的刺青男子,和剛才一樣,手掌搭在他的肩膀之上,微微使勁,將身份證直接湊到了他面前。
“是,是我的……哎呀哎呀……”
刺青男子瞬間又冷汗如雨,面如土色,一疊聲地說道。
“這個駕駛證,上邊有你的照片,有你的身份證號碼,也是你的吧?”
“是我的是我的……”
“那這個錢包也是你的吧?”
“是,是我的……”
“這麼說,這個偷包的賊,就是他,吳慵,對嗎?你的錢包可是在他的口袋裡掏出來的。”
李無歸指著吳慵,嘿嘿一笑,說道。
“你胡說,這錢包不是我拿的……”
吳慵儘管被剛才那一下砸得暈頭轉向,這當兒也忍不住大叫大喊。雖然他是撈社會的人,好歹也是火車站那邊的“大哥”,整個衛周市都叫得上字號的“頭面人物”,平日裡大夥對他的評價不高,但那和小偷是完全兩碼事。
吳慵可以是“大哥”,但決不能是扒手。
這太丟臉了!
混混也分三六九等的。
“嘿嘿,不是你拿的,怎麼會在你口袋裡?這裡上百人,一百雙眼珠,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吳四哥,我本來還以為你是個大哥,沒想到你就是個扒手而已。”
“虧我還跟你講什麼規矩!”
“呸!”
李無歸一口啐在他的臉上,那不屑的神情,簡直就好像刻上去的,永遠都不會再消失了。
“你你……”
吳慵氣得幾乎要吐血,卻半晌都說不出一句話。
饒是他號稱“智多星”,這當兒腦袋裡也亂成了一鍋粥,再也想不出什麼好辦法來為自己辯護。因為不但別人,就算他自己,也看得一清二楚,這錢包確實是從他口袋裡掏出來的,真要鬧到派出所去,這扒手的罪名,那是無論如何都洗刷不掉了<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不但吳慵目瞪口呆,一旁的羅宏光更是嗔目結舌。
這個錢包確實是他的,而且就藏在沙發墊子的縫隙之中,原本就是想要鬧事,等鬧完了,還得偷偷把錢包拿走。至於怎麼鬧事,事先他們也沒商量好,是吳四哥臨時決定鬧這一出的。
誰知這錢包居然跑到吳四哥口袋裡去了,這戲法到底怎麼變的,他一點眉目都沒有。
難道是吳四哥順手將他的錢包收了起來?
燕飛揚嘴角浮起一絲若有若無的笑容。
這中間的戲法,當然只有他看明白了,那錢包分明就是李無歸直接送進吳慵口袋之中的,再從他口袋裡拿出來。
事實就是這麼簡單,但李無歸那快手,簡直就是來無影去無蹤,縱算燕飛揚,如果不是對李無歸的手法知之甚稔,只怕有時都不一定能看得清楚。
對於一個立志要做“偷王之王”的人來說,這種障眼法不過是小菜一碟罷了。
用在吳老四這種土豹子混混身上,絕對是高射炮打蚊子——大材小用!
當然,也可以說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不講規矩”,可是吳慵當著這許多人的面親口說的,那無論李無歸用什麼手段來對付他,都不算壞了社會上的規矩。
“吳四哥,咱們是不是還要報警,請派出所的警察同志來搜搜身?”
燕飛揚依舊居高臨下地望著吳慵,不徐不疾地問道,語氣平靜,聽不到半點波瀾。
吳慵死死盯了他一眼,伸手一抹鼻血,猛地站起身來,腦袋一陣眩暈,差點又倒了下去,連忙甩了甩頭,好不容易才搖搖晃晃地站穩了。
“好,有種。今天這個事,我吳老四記住了,山高水長,將來總還有再見面的時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