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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初夏揹著弓回到家,李氏正跟李母在給野雞退毛,退下的雞毛丟在一邊。初夏見到那雞毛眼前一亮,那不是做羽絨服的材料嗎?
“姥姥,娘,那雞毛別扔了。”
“你是要那個尾巴上的羽毛,給你留下了,在凳子上。”李氏以為初夏是要做釣竿要浮子。之前初夏就到處找,現在不用找了,自家就有,就留在那,以後要多少就有多少。
“我不是要那根毛,我是要那些細絨毛,越多越好。”初夏明白李氏理解錯了,解釋道。
“夏丫頭,你要那些毛做什麼?”李母問道。
“你們別管,反正我有用。別人家不要的也收集來,這個可有用了,而且用處大著呢。”初夏也不解釋有什麼用。
李氏跟李母相視一眼,不明白這個有什麼用處。不過既然初夏要,就收集起來。李氏覺得初夏自從落水後,雖然性子還是那麼的沉悶,(之前初夏一直想著回去,對什麼也不感興趣,到是跟原主的性子很像)但是主意多了很多。因著她的改變,自家的日子也是越過越好。現在她說要雞毛,說有用肯定是有用的。
“行,等下我去別家問問。”李氏說道。
“好。那我先去睡過覺。”初夏打了個哈欠。
“今天起得那麼早,是要去睡一下,快去睡吧。”李母見初夏滿臉的倦容,心痛不已,忙催道。
初夏去睡了,李氏則去別人家要雞毛去了。
初夏一覺醒來,已是下午三四點的光景,這時太陽西斜,照在身上暖暖的。初夏提了釣杆去了河邊。
自從初夏從河邊穿來後,就很喜歡去河邊坐著。一來想找找機會再穿回去,可是河面上一直沒有什麼變化。如果有變化,肯定是不顧一切的跳進去。二來看著河面,讓初夏感覺自己離親人近一些。
所以穿來的十來天裡,初夏每天都去河邊,剛開始李氏攔著不讓去。初夏就藉口去釣魚,李氏人雖不攔著,但是每天都跟著她去,就怕初夏想不開了又跳到水裡去。如果初夏跳到水裡去尋死,李氏肯定也會跟著跳下去。
現在初夏不再只想著穿回去,明白自己很難再穿回去,這麼詭秘的事能發生一次就不錯了,還能發生在自己身上兩次,至少不會在那麼短的時間內發生兩次。而且這邊有三個可憐的親人需要自己照顧。他們是那麼的讓人心痛,自己真不能不管不顧的就走了。就算要走,也得等有錢了,日子過好了再走,就當是自己佔了原主的身子的回報。
現在家裡一文錢都沒有,初夏坐在河邊心裡煩燥不已<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魚倒是有很多,可這裡的人都不愛吃魚。就算自己可以釣魚去賣,別人一樣可以,所以這條路走不通。就只能靠打獵了,今天運氣好,那些小動物好像不知有危險似的。只能說這裡的動物都傻,魚也是,多容易上鉤啊!
就算有獵物賣,要想過上富裕的生活還是沒那麼容易的,獵物也賣不了幾個錢,自己也打不了大型的獵物,也不能當一輩子的獵人吧!
這個時代女人也不能從政,所以自己有知識也沒用,當不了公務員。工作也難找,好像古代的女人除了丫環的工作就只有妓院的,這兩種自己都做不了。
要不就買地種田,可是種田也不會啊,雖然去農村玩過幾次,但那也只是去玩的好不好,就連小麥都分不清。那還怎麼種地!
想來只有做生意了……。前世的時候不是有同學在校經商嗎?還賺了不少,可是自己做什麼生意呢?賣野物?那好像不是生意?想到這裡,初夏有些無語了,原來自己什麼都不會,生存的能力那麼差!
自己前世有什麼技能?初夏絞盡腦汁的想,上學學的是藝術,會拉個小提琴,會唱幾首歌,還能畫個肖像畫。跟著爺爺學了些拳腳功夫,會打打太極,會弄幾個簡單的飯菜。要不開個娛樂城?
好像不行,沒錢。
可是不經商的話就不能發家致富。初夏坐在岸邊提著釣杆想得腦瓜子都疼了,魚兒早將魚餌都吃了。
初夏又仔細回憶了一下前世跟室友一起看的幾部穿越小說,那些女主個個好命,不是穿成官家大小姐,就是公主皇后的。要不也是有金手指,還有那個什麼空間,然後在這個時代覓得真愛,不是嫁世子,就是嫁皇子的。
自己什麼也沒有,穿得也這麼差,爹失蹤,娘軟弱,爺奶是極品,姥姥姥爺是窮人。全都要靠自己,真是感覺亞力山大啊!
初夏提起釣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