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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這四個人是寧死也不樂意再去的,尤其是雲芳,連提一句身體都抖摟得恨不得暈死過去,但他們看王半仙一臉認真,為了一勞永逸,終究還是答應下來。
至於讓主人到場,那不是難事兒,就算皇商家那女婿不樂意,他們也有一百種法子讓他乖乖的過去。
商量定了,這四個又從王半仙手裡求來十多個護身符,法器,還求了一個玉雕蓮臺金佛像。
這佛像是王半仙不小心買回來,砸在了手裡,因為是鍍金的,正經貴人都不樂意要,可那雕工又極好,便宜賣給尋常百姓,實在不划算,一時間到難出手。
現在妥當了,雲芳這姑娘純粹給當金子佛像求了回去,老老實實地抱出大門口。
紅塵看王半仙一臉春風得意,眼珠子一轉,笑道:“這次過去驅鬼,你跟著一起。”
“啊?”
王半仙一愣,登時滿頭大汗,連連搖手,“哎呀呀,郡主哎,您是高人,是大師,我就是個棒槌,跟著去要是丟乖露醜,豈不也丟您的人?”
“我不怕。”
紅塵輕輕挑起眉笑道。
王半仙整個人都不好了,忽然抱著肚子:“哎呦,不行了,不行了,肚子疼,我先去一趟,郡主自便啊,自便,就當自己家,要什麼行頭讓小的們準備。”
這傢伙捂住肚子要跑。
紅塵自己給自己倒杯茶,也不阻攔,頗為可惜地嘆了口氣:“說起來那地方的小鬼魅也挺容易對付的,記得你上一次在杞縣,也見過一回。說說話就得,連靈符都不怎麼用得上,我還想故意把聲勢搞大一些,好給王老神仙你的光輝事業再添點兒油,既然病了,那也就算了吧<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王半仙臉上掙扎,咬著牙不肯說話。
他是愛錢。更愛名。卻同樣惜命,就是因著有幾次和這位主兒搭檔,見過大場面。這才害怕。
他也算懂行的,一般的鬼魅,便是作祟,最多也就現個形。能把人給折騰成那副鬼樣子的,肯定不好對付。
可是……聽紅塵這麼說。他這心裡也癢癢的很呢。
不愧是干係到自身的身家性命,他們四個小傢伙動作極快,還不到晌午,就邀了吳家那女婿孫旭。一起回那處宅子看看。
紅塵無可無不可地應了。
沒成想,王半仙居然還真要跟著一起去。
他老人家身著法衣,手腕上分別戴著一串佛珠。都是佛法加持過的法器,十足珍貴。
衣服內外的符咒都是高階貨。
紅塵嘴角抽了抽。隨手一巴掌拍過去:“都去了。”
“啊?”
王半仙愣了愣。
紅塵自己掏出一個護身符遞給他:“佩戴這個就行。你這種穿戴法,離鬼宅十萬八千里就讓人發現了,亮的比太陽還耀眼,什麼鬼敢出來?”
王半仙心裡驚慌,面上卻雲淡風輕,拍了拍頭:“我都忘了,是不該戴這麼多法器。”
說完便去換衣服,雲芳欲言又止,那四個對視一眼,一股腦跟過去偷偷和王半仙說上話,看樣子對他。
不多時,王半仙一臉滿足地出來,紅塵掃了他一眼也沒管——這傢伙現在手頭捏了不少好東西,聽說連正經的靈師都有從他這兒拿法器的時候,可賣給靈師的,賺錢也有數,糊弄這幫外行人,一兩銀子的東西能賣一百兩,那才痛快!
心下特別滿足,連害怕都少了幾分,不過一轉頭,王半仙又是仙風道骨一老神仙,絕不會露出猥瑣的表情來,反而十分和氣地叮囑這四個:“一般的鬼魅之類,能傷人的不多,但我聽你們的說法,那處宅子裡的東西糾纏多年,無人能降服,還是在京城這等藏龍臥虎之地,怕是早成了鬼窩,還可能有鬼王,已經成了氣候,這次若不剪除,說不定生靈塗炭,會有大麻煩的。”
他一臉的悲天憫人。
結果連膽子比較大一點兒的陳晨和宋祁,都有逃跑的**,連連說自己不想去,追問有沒有別的法子,不是還有那個正主兒在呢!
王半仙一臉正色,直言他們已經被做了記號,就算不去,等下和鬼王爭鬥,也會受到影響,若無人保護,必然喪命。
“你們跟在我和塵姑娘身邊,反而安全無虞。”
陳晨登時不說話。
紅塵也難得插了句:“尤其是雲姑娘,我猜你家……你這幾日還是別離我太遠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