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一百二十二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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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二鬼嬰之謎(八)
原來,打電話報警的,正是姑婆女兒。
劉小乙的幼兒園正好就在姑婆女兒上學的這條路上。
她放學回家,就看到劉品安帶著劉小乙一路快走,劉小乙在劉品安的腋下苦惱不已……這姑婆女兒能放心嗎?她一轉身就跑到書報亭拿起電話報了警。
書報亭的老闆還罵了她一句:“小兔崽子!”
報警電話不要錢啊,書報亭老闆當然覺得很不爽,但既然是報警電話,他也不能不讓打。
打完了電話,警察一聽是拐賣孩子就迅速出警,這才把劉小乙救回了家<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由於姑婆女兒是小孩兒,雖然小孩兒說話不作數,但是也有人覺得小孩兒說話才真實,於是警察還是給她錄了口供。
這就是為什麼她這麼晚才到家的原因,且是姑婆親自把她接回家的。
到了家,她先去辛懿那邊問了問小乙是不是沒事兒。
順帶著的,她也告訴了辛懿自己做的口供是什麼樣的,免得日後穿幫。
她是這麼跟警察叔叔說的:“小乙的爸爸,就劉叔叔,他……怎麼說呢……他想要向辛姨,就是小乙的媽媽要錢,小乙媽媽都要跟他離婚了,他就拿不到錢了,就把主意打到小乙身上了吧。”
警察問:“你怎麼知道的啊?”
“這事兒全小區都傳開了!”姑婆女兒一擺手,表現得很是有大將風範,“這事兒其實我們都知道啊!你們不知道,警察叔叔,那個劉叔叔之前還殺過人哪!”
然後姑婆女兒加油添醋的,說了一堆關於劉品安的八卦,從他在外面找別的女人,到他踹掉了徐護士長的孩子,從他是個鳳凰男到他要離婚就要搶奪妻子買的房子,事無鉅細一五一十,就把劉品安說得個一無是處。
原本吧,男人聽到這裡大約會覺得這也行啊,這男的挺給爺們長臉啊,挺好啊——然而,劉品安這個人他選擇的地方不大對,他選了個民風彪悍的地方留下,而這個地方女人雖然多,卻一個個心高氣傲的,不樂意隨便找個男人對付的更多,所以……他得到的更多評價則是:“這嘛樣的男人都能找到老婆槽的求他老婆把他踹了收留我啊!”
於是,這事情就算是沒有多大懸念的紮了口。
劉品安被定性為有綁架勒索的可能,拘留了二十四小時。
二十四小時能做什麼?
事實會告訴你,二十四小時實在是太短了,只有八小時有效利用的時間。
事實也會告訴你,二十四小時太長了,度日如年莫過於此。
辛懿揪著劉小乙去驗傷,把傷寫得越重越好,之後她又去開了證明,證明劉小乙身上的傷是劉品安打出來的,緊接著她拿了之前的電話錄音——劉品安曾說過,要她把錢都給他,不然他就帶走孩子——這難道不算是綁架勒索?
當然了,劉品安因為是親爸,肯定會大打折扣,但是這年頭就一點好,網路輿論。
輿情問題是把雙刃劍。
用好了,它能促成很多好事,而有心人用來做壞事,也是一做一個準兒。
辛懿雖然知道肯定會有比較不大正常的人來炮轟她,認為她這是觸犯了男人的權益,認為她這做法很不道德,認為她是作死作妖不正常竟然敢不乖乖地讓男人得到所有利益……但是這跟她關係真不大。畢竟,這樣的人,這樣明目張膽的人還是少數。
尤其是這裡涉及到了醫鬧,也涉及到了房子跟新婚姻法——要知道,至少新婚姻法還是偏著男人的。
畢竟男人婚前買房的多,買了房子付了首付,結果還貸是兩個人一起還,裝修也可能還是女人出的錢,然後一離婚,直接折算了原本的房價給女人,結果真的是人財兩空,還白在人家做牛做馬好幾年<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而男人則拿著房拿著錢,迎娶新人。
這樣的事兒真不是少數。還有女人覺得這挺公平,也是滑稽。
而辛懿的問題與之完全不同,要知道,從古自今,在家裡幹活多的大都是女人,所以女人鬧得離婚不給分房子也是挺神奇的說法,仿若男人一家吃喝拉撒都是憑空掉下來的,家裡女人幹活的力氣都不是人付出的。
可辛懿呢,她就是女人,劉品安結婚之後也的確是不怎麼管家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