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十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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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劉大壯的笑聲太刺耳,可是王志安卻不能表露出來,他忍著噁心,一口一口地將碗裡的米飯吃下去……吃下去,他才有希望,吃下去,他才能報仇,才能找到弟弟,才能救自己。
他狠命地吃著,卻關注著身邊的動靜……那個據說是□□給他安排的幫手……在哪兒啊?
就在他抬起頭去找幫手的時候,一耳光頓時抽得他頭昏眼花,再轉頭去看,竟然是劉大壯,一臉的憤然,指著他怒罵:“你個畜生啊小畜生!你看什麼你看?難道你是要瞅著時機逃跑?”說著,老頭兒還捲起衣角擦了擦眼淚,“畜生啊!白養你這麼多年!”
王志安沒回答。
他也真是沒話好說。不管說什麼,這一家子都會以“恩人”的姿態自居。他們挾恩求報本是正常人的思維,可是王志安自認這麼多年了,就算欠了他們三百塊的賣身錢,可是之後他帶了幾年的孩子,算不算工錢?不僅帶孩子,他還得裡裡外外安排這個家,把他們一家人伺候得跟老佛爺一樣,難道這些都是不算錢的?
就當這些不算錢,之後他被送去工廠做工,這麼多年,再加上加班費,工資難道抵不過那三百塊的賣身錢?
欠的再多,當年的那麼一點點的感激之情也早被這一家子的虐待給磨平了……何況,王志安不是什麼都不懂的五六歲,他當年九歲,九歲了啊!
這一家子買他回去就是為了幹活、賺錢、養家。
劉大壯自己兒子生得晚,三十大幾有了個兒子自然寶貝得不得了,也捨不得讓孩子吃苦受罪,因此他才想到買個年紀大點兒的,一來照顧自己兒子,二來還能幫家裡幹活,最多就是添雙碗筷而已。
只是年紀大的不好找,他求他表哥幫幫忙,他表哥也仗義,三百塊錢吃了頓飯,就把孩子領到他面前了。
不過這些,他可從未給這個便宜兒子透露過口風,因此他也就一直以來都以恩人自居。控制著這個便宜兒子,得到好處,丟掉壞處……可現在,這便宜兒子竟然想要找親生父母!?
劉大壯氣得不輕。
劉大壯也覺得就算他最開始想法不是那麼好,可是他養了這兔崽子十來年總不是假的吧?這白眼狼怎麼敢回去找他親生父母?簡直不是人<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氣憤非常,劉大壯也不打算多說什麼,只是交代讓王志安留在家裡,等著跟他那個未婚妻結婚。
說到王志安的未婚妻,這就又有話說了。
這未婚妻比王志安大了十幾歲,早年在外面打工,三四十歲了回來老家,說是帶了許多錢回來準備結婚生孩子了,而劉大壯一瞧這事兒不錯,就給王志安安排上了——王志安年輕力壯,長得也乾淨整齊,那打工回來的女人一瞧就滿意了,兩家開始商定結婚的時間,也完全不管王志安個人意願如何。
按照劉大壯所說的,只要這有了孩子,王志安就跑不了,他跑,跑了馬上就能給他逮回來!而且他跑了,那就更有意思了,電視節目裡多少拋妻棄子的陳世美呢,就等著王志安去學一學,到時候啊可就天下的道理都跑到他老劉家來了!
越想越覺得這主意不錯,何況那叫張巧巧的女人還給他們家不少的錢,也能讓他直接給親兒子先定下個媳婦兒來,真是怎麼算怎麼划算。
劉大壯心裡美啊,想到自己兒子馬上就能定親,就能給他老劉家傳宗接代,他的心裡就不僅僅是美了,看著王志安老老實實的樣子,他也就覺得順眼了許多——總歸,管他原來是金枝玉葉,現在到了他手裡,就得老老實實的土裡刨食。
心思不那麼複雜,劉大壯抓著菸袋在院子裡溜達溜達,透過院子的這方天,他似乎看到了未來的美好景象……一個被他綁在身邊的奴才,一個嫁給奴才的女人,還是有錢的女人……這生活,得多美,多美。
就在劉大壯沉浸在美得很的夢幻之中的時候,一聲慘叫,把他驚了個激靈。
他一轉身,抬起腳就往尖叫的方向跑去——難為他五十來歲,跑起來飛快,堪比劉翔。
衝到門口去開啟門一看,竟然是個小男孩,眉毛特別粗,還有個小板牙,像只小兔子似的,但長得極好,比村長家那個細皮嫩肉的兒子還要好。
男孩長得好看,但是看起來還有點兒怪,他眼毛長,眉骨高,瞧著有些像是電視裡的小洋孩兒,但好在是黑髮棕眼,總是國內常見的樣子,不然的話,劉大壯哪兒敢一把抓著男孩兒就往自己家裡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