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六十七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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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一碗紅燒肉(八)
李博詳細地講述了雲胭脂是怎麼虐待李素的,事件的起因經過發展結果他一一描述,聽得在場所有人都心裡發寒,眼睛發紅……就算是再理智的人,也要因此而胸中翻滾起波濤,胃裡燒灼一般疼痛……這是他們不能想象的恐怖,而它卻真實存在……存在過。
這樣的事情完全可以說不是正常人能夠承受的。
所謂的正常人是真說的正常人,人本性趨利避害。為了趨利避害抓了個不認識的人送死的不叫正常人,叫壞人。損人不利己的呢就比壞人還完蛋,叫惡人。而損人不利己還被發現的呢就比惡人還愚蠢,叫膈應人。
元騰達就是個壞人,雲胭脂就是個膈應人,而李博是真真兒的惡人。
這一下子三型別的經典壞蛋都湊齊了,也是不容易得很。
不過不容易雖然是不容易,只是好在,惡人這會兒是為了自己來跟另外二人打擂臺,也更是打得熱火朝天,讓人不忍直視。
華夏從古自今法律之中都有一條不入明文不過明路的規定,那就是“先撩者賤”。
“先撩者賤”可以衍生出好多規定,古時候男人若是要對女子不軌,女子失手殺了男人的那不叫殺,那叫“貞潔烈女”——當然這男人斷然不能是她的親人,否則就是她的錯了;古時候還有“不殺不孝不孝不殺”的說法,便是兒子為老子報仇,那叫孝子,雖然說也要判刑可還要褒獎,並且量刑有所放寬;古時候還有給兒子報仇的也會酌情輕判……而現在則有了幾個新的名詞體現了這件事:“正當防衛”,同時,又有個“激憤殺人”跟“義憤殺人”<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雖然前一個經常會因為律師的一張嘴被判成了防衛過當,但總歸不會太重。而後兩個雖然有時候會被判死,但大都是死緩。
這就是“先撩者賤”的終極體現了。
因而,在法庭上,雲胭脂也面臨著大家的“激憤挑釁”——畢竟找茬的人大都是守法的正常人,殺人一事,那是斷斷然不敢碰觸的,唯逮著雲胭脂罵一罵,讓她的惡行鄰里皆知罷了。
於是,不管元騰達怎麼將之歸結為網路暴力,可是李博的一番敘述就等於坐實了雲胭脂挑戰“社=會主義道德底線”。
再者,華夏還有個道理,叫做“法不責眾”。
何況其中也不知怎的,還夾雜了一些少數民族,那一個個義憤填膺的模樣,真叫法官頭疼。
最後,這件事也不得不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但是大家都被罰了款,又不能離開原籍好幾年,還有社群勞動等規定,其中幾個比較鬧得厲害的,終究是進去了,但仍舊是緩刑。
案子判決下來,雲騰達知道自己完了。
他沒能成功地逆轉局勢,讓雲胭脂昂首挺胸走出法庭,也沒能讓那些暴=民吃大苦頭,於是他就等著吃大苦頭了……沒有所謂的“舌戰群儒光環”庇護,元騰達再搭配上他這樣的三觀不正……那以後就真的是沒什麼路可走了……
除非……
他轉了轉眼珠子,盯準了另一個案子。
那個案子看起來話題性更強大一切,他決定捨棄雲胭脂轉投另一個案子的懷抱——也許,他以後就成了“名譽侵權”案子的領頭羊了呢?
這樣想著,元騰達也總算是略略放心了,只不過他看中的另一個案子也不會如他所願就是了,畢竟,婚內出軌逼死原配這種事情,走出門被人戳脊梁骨還好意思告人的生物,絕對是沒多少臉皮的。
沒有臉皮的人,大都會在事情鬧開的時候,把鍋丟出去。但這就是另外一個故事了。元騰達的未來如何,畢竟需要他自己去努力。
而云胭脂的現在,就顯得不妙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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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母坐在沙發上,從觀景窗裡看著人間發生的一切,看到這裡時,她一拍大腿,猛然大笑道:“哎呀呀,這可真是有意思極了!你們快來瞧!”
眾位反派全都聚攏了過來。
他們把這事情從頭到尾看了一遍,最終不禁汗顏。
尼爾-凱富瑞一口意式咖啡噴了出去:“這真是太……”
“我覺得我已經弄懂了華夏人的一句話——”艾瑞克-蘭謝爾嚥了嚥唾沫,艱難地開口<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