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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男僕。
到荊州之後,因為家族要重新開始,服侍起居、建造房屋、開墾田地、養殖牲畜等等都需要大量體力勞動,因此諸葛玄僱傭了大量當地鄉民用於建設,同時又買了六個男僕來管理這些事情。
古代大戶人家蓄養奴僕其實更喜歡從小開始培養,這樣忠誠度會高很多,因此就有了家奴這樣的稱呼。
而新買的奴僕忠誠度不夠,對他太好容易恃寵而驕,對他不好可能會棄家逃跑。所以兩漢時期,特別是西漢末年和東漢末年,主奴之間的糾紛非常多。
諸葛家原來的男性家奴都被諸葛瑾帶走,現在的家奴多是七八歲十幾歲的孩子,只有這新買的六個奴僕是年輕青壯,才需要他們出人出力。
結果倒是沒想到有個男僕居然是個懶奴。
之前這些男僕在外管理諸葛玄置辦的產業,內宅則主要由諸葛家的童僕在打理,只有要用到重體力活的時候,才會叫這些男僕過來,所以諸葛亮雖然知道這些男僕,但關係並不是很親近。
而以前諸葛玄常年在劉表屬下為官,每日裡上班點卯,早出晚歸,也沒有時間來管理這些奴僕,導致在他死後,居然有一名懶狗奴僕想要推卸職責,頂撞主家。
雖說這樣的事情其實很常見,在北方諸侯爭霸的時候,由於官府秩序崩潰,盜賊橫生,法制破敗,大戶人家即便是奴僕逃跑,也鮮少有人能管。
特別是黃巾之亂以及董卓之亂這段動盪時期,主奴之間的矛盾爆發非常激烈。
偶爾還會有老主人病逝,新主人太年輕,主弱奴強,反倒被家奴霸佔了主家財產的事情,甚至在黃巾之亂的時候,不乏有奴僕噬主,參加起義軍殺死了自己的主家。
但這裡可是荊州。
劉表治下還算安穩,法治森嚴,官府的掌控力充足。
如果這個叫丁了的奴僕以為諸葛玄死後,諸葛亮一個十多歲的孩子當不了家,他可以欺凌幼主,那就大錯特錯了。
在聽到丁了的話之後,諸葛亮稍微思索了一會兒,便扭頭看向沉晨問道:“阿弟,你缺奴僕嗎?”
沉晨頓時心領神會,對門外的小童說道:“阿奴,你去把沉奇和鄧皮叫進來。”
“唯。”
阿奴蹦蹦跳跳地往外面跑。
沉奇和鄧皮並不是他的奴僕,而是鄧沉二氏的遠房親屬,專門保護沉晨的兩個保鏢。
丁了納悶不已,問道:“大郎是要賣了丁了嗎?”
諸葛亮懶得搭理他。
過了片刻,沉奇和鄧皮進來,問道:“小郎,喚我們何事?”
“把他摁住。”
沉晨指著那丁了說道。
沉奇鄧皮魁梧有力,聽到沉晨的話,立即凶神惡煞地向著丁了撲去,將他摁倒。
周圍其他奴僕都不敢作聲。
奸詐狡猾的奴僕畢竟是少數,老實人還是居多。
丁了當即大喊道:“大郎,丁了犯了什麼錯,為什麼要抓我。”
諸葛亮也不理他,只是對阿奴說道:“阿奴,你去把丁了的券約拿來。”
券約就是所謂的主僕契約,也可以稱為奴隸契約,有這張契約就可以證明主僕關係,而且裡面還做了一些相關規定。
比如說明確奴僕的一些職責。
只不過因為篇幅有限,所以具體內容會比較籠統,如丁了的券約當中就只是規定讓他看家,確實沒有規定必須要給死去的主人擦洗身體。
但問題在於券約之所以不寫詳細內容是記載不便,當時的社會規矩就是主人的命令僕從必須要聽,即便是沒有在券約上寫明也得遵守,因此丁了其實就是想鑽法律的漏洞偷懶。
很快阿奴把丁了的契約拿來,是一卷竹簡,這份竹簡在當地的官府當中還有一卷備份,所以也不怕被偷走。
而且主人是可以拿這份竹簡與別人私下進行買賣的,只需要在交易完成之後向官府備桉通報一聲即可,因此券約對於奴僕來說非常重要,俗稱賣身契。
諸葛亮從阿奴手裡接過竹簡,掃了一眼內容,便對沉晨說道:“阿弟,你看看吧。”
沉晨接過來看了一眼,是一份很正式的券約,當初諸葛玄以一萬八千五銖錢將丁了買來,裡面的內容規定確實比較籠統,便拿著竹簡對丁了說道:“是不是要想使喚你,便必須上券;不寫入券內的話,你便什麼都不做?”
“那是當然,要以券為憑證。”
丁了咬死了這句話。
一般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