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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吵了一架之後,我私下又偷偷去找了奶奶。”
“我再次提了房子的事情,這一回奶奶明確的說,說我們都有自己的房子,只有朱成虎沒有,她就是死了也會擔心,所以這個房子,她會留給朱成虎。”
“回家之後,球球撲過來摸我的臉,他長這麼大,都不知道爸爸長什麼樣子。那一刻,我抱著他站在浴室的鏡子面前,腦海中便開始有了一些很壞很壞的想法。”
沈珂聽著,衝著朱權搖了搖頭。
“你想要庇護球球,蘇桂香也只是想要庇護她不爭氣的兒子。房子是她的,她有權利指定繼承人。這些,都不是你殺人的理由。”
“你斬斷他們三個人手,還把三個左手放到大眼珠子面前當貢品,其實都不過是障眼法。”
“你真正想要的,是蘇桂香的右手指紋。”
朱權想要偽造遺囑,拿到整個房子所有的產權。
“而你之所以要拿走手,而不是在兇案現場拿著蘇桂香的手指按印泥,一來是給大眼珠子上供,能夠造成巨大的視覺衝擊力,將警方的注意力全都吸引到那個大眼珠子上。”
事實上一開始他們的確是在認真的追著這個方向跑。
如果朱權知道那個兇手在楓藍是怎麼犯案的,說不定還真能讓他模仿甩鍋成功。
“二來,印泥不好清理。但凡手指留下一點痕跡,你之後拿出來的遺囑真實性就要大打折扣了。”
沈珂說著,有些唏噓。
她其實一直在想,兇手為什麼要做出砍手這件事?
尤其是這個兇殺案跟上供沒有任何的關係,那麼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手的意義與作用在哪裡?等後來將思緒收回來,集中到了朱家人身上,就一下子豁然開朗了。
朱家人的主要矛盾在哪裡?
在那套價值不菲的學區房繼承權上,而在繼承這件事上,重要的是蘇桂芳的遺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