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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說。只是洪明雨夢遊做的事情,未免也太多了。她要起床出門,開車去趙洋洋家裡,把她殺死,還要扛起來裝進後備箱裡。”
“之前我們已經看過屍體了,連個袋兒都沒有,直接就塞進了後備箱裡。”
“那她是怎麼把人從家裡扛出來的呢?背是不可能的,背上沒有血。趙洋洋一身血,肚子上還扎著刀呢。”
“公主抱?一個夢遊的人力氣很大不說,還挺仔細,把屍體抱出來,還關上了她家的門,然後一滴血都沒有滴在路上。”
“洪明雨到達警局已經下午三點了,如果趙洋洋家門開著,路上還有血跡,怎麼會不引人去檢視,派出所怎麼會沒有接到報警電話呢?”
“她裝好了屍體,然後開車回家,再繼續睡覺。”
沈珂說著,在白板上頭寫下了苟嚴兩個字,“不是說洪明雨就一定不是殺人兇手。而是她整個關於夢遊的描述,都是苟嚴說的。那如果苟嚴在說謊呢?”
“是不是有這種可能性?”
這夢遊做的事情未免也太複雜了,甚至還開車出去殺人,倒是不如說她有人格分裂。
正是因為這個,沈珂才問了洪明雨她什麼時候開始夢遊,有沒有看醫生,有沒有影像資料。
“我們現在不能夠跟洪明雨一樣,先入為主的認定她就是兇手,認定她就有夢遊這個問題,做下了無意識殺人的事情。”
“目前能夠證明她是否有夢遊症,也是讓她確定自己有這個問題的唯一關鍵性證據,是她手機裡的一張照片。”
“如果洪明雨是被人欺騙了,讓她以為自己是兇手呢?那麼誰有重大犯罪嫌疑?苟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