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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了,十四年了,她在醫院裝聾作啞,平時連話都不敢說。那天,好朋友莫名其妙死在醫院的產房裡,她每天晚上都會做噩夢。而她還不得不每天走進那間放了一晚上好朋友屍體的產房。事後,竟然沒有一個人報警。
她跟兩名護士既收到了院長給的一個大大的紅包,而她還被人足足電話威脅了一年的時間。
這些事,這些委屈,她覺得都沒辦法跟劉慧娟的死相比,她知道,她是被人殺死的。她的肚子被人劃開了,根本不是什麼血崩,就算生完小孩,也不會成那個樣子。
她死的太慘了。
肖男沒說話,她知道,曾春梅肯定還知道一些別人不知道的秘密。
“如果我告訴你真相,你能不能為慧娟報仇?”她想過了,十幾年像狗一樣活著,就算對方真的找上她,為了慧娟,她願意豁出命去。
沒有人知道,她跟劉慧娟是大學裡的好閨蜜。她家裡窮,是劉慧娟省吃儉用一直幫助她,她才有機會讀完大學。她不僅是她的好朋友,好閨密,也是她的恩人。
所以,只要有機會,她一定會想辦法為她報仇。
“我肖男對天發誓,一定抓住殺害劉慧娟的兇手,否則,就讓我脫下身上的警服,一輩子當不了警察。”
於肖男而言,警察的榮譽重於她的生命。
曾春梅並不知道這個誓言對於肖男而言,重逾泰山。
“慧娟是被人殺死的,我看見過那個人的樣子,而且,我還知道,那個人來過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