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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賣傻才騙過了那個吃人的惡魔。
那幫衣冠禽獸!
爸爸告訴她,要做個勇氣的女孩,她一直記得。儘管這個世界對她殘酷得讓她發抖、害怕,但她一直沒忘,要做個勇敢的女孩。以至於到最後,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發瘋了。
可她一直牢牢記得他們的身體特徵,牢牢記得他們的長相,牢牢記得他們的聲音。
丁琳琳一句話,如同一道晴天霹靂,響在肖男的耳邊。
“他們全都欺辱過我!”
一句話,彷彿一顆炸彈,將所有人都炸懵了。
那兩卡車的健壯青年,一個個臉色鉅變。
不是說她傻了嗎?瘋了嗎?
丁琳琳的身體依舊抖得厲害。
沒有一個人的眼睛敢朝女孩看,他們自己做過什麼禽獸不如的事,他們自己心裡非常清楚。
肖男一把將丁琳琳摟進懷裡,眼淚止不住往下流。
這人世間的罪惡啊,這幫畜牲!
肖男恨不得拿起手裡的槍將這群混蛋就地槍決!
丁琳琳依舊還在抖。對於痛苦,她已經麻木了。
而她接下來的舉動,讓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女孩拖著顫抖的身體,走到丁少華面前:“他的屁股上有一顆痣,在左邊。”
她又走到另一名軍官身前,指著對方說:“他右腿外側有一道疤,大約五公分長。”
她走到第三個人的面前:“他的右肩頭有一個很大的疤,是燙傷的。”
“他的右腰有一……”
恐怕,他們做夢也沒有想到,就在他們在做惡發洩的時候,而承受痛苦的人,卻牢牢記住了他們的樣子和他們身體的特徵。四十八個人,她記得一清二楚。
“別說了,別說了,你別說了,琳琳,你別說了!”肖男一聲大吼,一把將女孩拉進自己的懷裡,緊緊抱住。
女孩的手仍舊指向下一個人,仍舊說著對方的身體特徵。
小時候,爸爸就教過,如何記住罪犯的特徵,如何在罪犯面前保護好自己,等待復仇的機會。減輕痛苦最好的方式就是轉移注意力,她做到了。
雖然這個世界對她殘忍無比,但她還是不會放棄的。爸爸是個警察,是這個世界上最疼他的人,她知道,面前這些人就是殺害爸爸的人,所以,她就算是用自己的生命作代價,也要把他們全都抓住,全都繩之以法。
所有人都被震撼得說不出一句話。
此刻,肖男比丁琳琳顫抖得還要厲害。
就在這時,四十八個人中的一個拿起手裡的短槍就朝丁琳琳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