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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當一年的學費和生活費。有時商隊的生意不錯還會多給幾枚。洛里斯特平常也沒大手大腳,除了買書買食物請傭人外也沒別的花消,存下來的也不過二三十枚金福德。
或許在學院門口擺小吃攤的胖子麥道夫眼中,二三十枚金福德已是一筆了不起的鉅款了,可對要繼續學業的洛里斯特來說,這點錢只夠自己再學個一年半載的。
既然不想離開莫倫特城那麼得去想法掙錢了,洛里斯特被學院裡幾個朋友帶到傭兵工會進行註冊,成了一名最低階的青銅級傭兵,然後開始了替人跑腿的活。
不過洛里斯特畢竟有過前世的經歷,心眼活,就在傭兵工會接任務跑腿時被他發現了一個商機,聯絡了幾個好友,湊了幾個金幣,購買了大批低階魔獸的皮毛,託人鞣製後加工成前世很常見的雙肩帶揹包,拿到傭兵工會後因款式新穎,不影響行動,攜帶方便,裝卸快捷,容積又大等優點深受廣大傭兵們的喜愛,三四百個雙肩帶皮製揹包被一搶而空。洛里斯特和幾個朋友每人分到了十來個金福德,趁熱打鐵又搞了兩三回,又掙到了七八十枚金幣。
正當洛里斯特和朋友準備開個皮革工場專門生產這種揹包時,突然發現世面上出現了很多仿製的雙肩帶揹包,不但樣式極多而且價格大幅下降,氣得大夥狠狠的咒罵了一番又無可奈何,熄了那份開皮革工場的心思。
這件事讓洛里斯特在傭兵工會有了點小小的名氣,在朋友中也有了威信。其實在洛里斯特心中,掙金幣的點子還有不少,只是洛里斯特不想引人注目和保持低調不去做而已。手中的金幣足夠自己活得瀟灑自如了,平時去學院念念書,閒暇去傭兵工會接點小任務跑跑腿。學院放假時和幾個好友組成個小小的冒險隊伍去探個險殺幾頭低階魔獸,小日子過得悠哉遊哉,只花了兩三年,洛里斯特就混成傭兵老油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