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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馬琳捏了捏弟弟的臉說,「姐姐給你買棒冰去了,鼻涕蟲還哭還哭!」趁弟弟還沒有還手,她就閃了。
一路小跑,馬馬琳心裡很開心。馬馬琳覺得自己的到來,至少是有一些改變的。前世,弟弟也是這樣,頭破血流的在別人家門口敲了很久,那家的大人,居然躲在屋裡給小孩餵飯,弟弟敲暈過去在門外。有人去叫媽媽,媽媽急得不知道怎麼辦,而那時候的自己什麼也不懂,就看著弟弟,哇哇大哭。後來鄰居找了人去山裡叫了爸爸回來,爸爸幫弟弟打點滴,包紮傷口,折騰到晚上很晚,弟弟才醒過來。
重生後,自己也能給弟弟包紮傷口,爸爸媽媽也不用那麼擔心了。看著弟弟居然還活潑亂跳的想吃棒冰。
這時候的棒冰,白糖水的是2角錢一根,牛奶味道的是5角錢一根。小時候能在大夏天裡吃一根棒冰,簡直就是奢華的享受。可是現在的馬馬琳卻有點不屑了,成年後吃慣了各種冰激凌,這種棒冰,就是心裡的一種美好念想,真吃的話,會很遺憾的!為了不破壞這種美好的念想,馬馬琳堅持不吃。
買了兩根白糖水棒冰,馬馬琳屁顛屁顛的跑回家,看到弟弟還賴在媽媽懷裡。
黑線,弟弟臉皮超厚的,一把年紀了,還整天抱著媽媽,手不自覺的就會摸媽媽的胸部。真是,人之初,性本色!
馬馬琳把一根棒冰遞給弟弟,弟弟流著鼻涕就笑了,迫不及待的吃,不知道這時候的棒冰是不是鹹鹹甜甜的……伴著那鼻涕。
另一根棒冰遞給了媽媽,「媽媽,你吃!我蛀牙了,牙疼。」
媽媽接著棒冰,敲了馬馬琳的頭,「叫你天天吃糖」。
嘻嘻!馬馬琳也蹭在媽媽身邊,「媽,這剩下一毛錢,給我當跑路費嘍!」說著,又被媽媽敲了一下頭。馬馬琳一點都不疼,很開心。
看著媽媽也吃棒冰,她覺得很開心,滿滿的。
晚上爸爸回來了,重新幫弟弟包紮了傷口。狠狠的教育了弟弟一頓,弟弟立馬老實了。但是爸爸只是口頭教育,雷聲大,雨點小。真不知道自己小時候,怎麼會被老爸嚇唬到的。其實家裡老爸還要聽老媽的,大概就是一個唱白臉,一個唱黑臉。
老爸看到女兒,雖然才六歲,黑不溜秋的,但是看幫小俊包紮的比自己的都差不多,將來要是可以當個女醫生就好了,真是越看越滿意。
馬馬琳,冷不丁的看老爸這樣熱情的眼神看自己,不會是發現什麼吧。有些心虛的轉換話題。「爸爸,我要學毛筆字,你教我寫字吧」
正文 第三章:吾家才女初長成
馬馬琳前世是個典型的奼女,長的不醜,不會打扮,性格良好,廚藝不錯,但硬是沒有把自己推銷出去,成了大齡剩女。
她最好的消遣就是宅在小窩裡看小說,迷穿越小說迷的一塌糊塗。
做夢都希望自己穿越。試想,一個30好幾的人,去做6歲小孩的事情,是不是小菜一碟。超牛的,說不定,還可以當個小神童。
現在馬馬琳就決定邁出自己的神童第一步。
爸爸給女兒準備好筆墨紙硯,還有字帖。看到她,黑黑的小手,握著筆,一本正經的小大人的模樣,就覺得好好笑。
馬馬琳心想:笑,叫你笑,老爸,一會你肯定驚訝的不得了!
按照自己前世的拿筆經驗,她小心的握著毛筆,端正的跪在桌子前,主要是馬馬琳太矮了,只好跪著,樣子挺搞笑的。
她想,先寫自己的名字好了,不能太出格了。結果拿著毛筆的小黑手總是不停的顫抖,幾個字歪歪扭扭的,比蝌蚪還不如。結果「馬馬琳」幾個字就變成歪歪扭扭的「馬馬王木木」
想來成年後一直用計算機,拿筆的時間都很少,何況是毛筆,看著這幾個「馬馬王木木」,馬馬琳自己也很囧,看來神童不好做啊!
老爸一看樂了,很好很好,至少沒有寫錯。馬爸爸對馬媽媽說,「我家那口子,我們女兒很聰明啊,寫什麼像什麼,將來一定是個才女!」
「瞧你得意的,不就寫幾個字嘛!」老媽沒有理他。拽著弟弟,給他洗臉。弟弟的頭包的和粽子似的,還是不老實。
老爸為人師表的熱情被女兒激發了,要教她寫毛筆字。
他是個典型的文化人。人生不如意時,還會自己寫幾句小詩。
馬馬琳記得自己前世的手機裡,還保留著老爸一個人在廟宇過端午節時,給她發的簡訊,是一首詩,文縐縐的。可是就是這樣的老爸,讓她很心疼。總覺得老爸是該放在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