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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同志只認識其中的兩樣,牛排與紅酒是情侶共餐必不可少的高檔貨,但是他哪裡知道,這是蘇菲菲親自為他安排的非德堡五花牛身上的精肉。
至於紅酒,八二年的拉菲算什麼,桌上的紅酒少說得要幾百萬一瓶,放在普通人家怕是一輩子也難喝一口。
“你怎麼沒事跑警局去?”蘇菲菲端起桌上的酒杯,挨著紅唇邊抿了一小口。
“你也看到了,”林森對酒沒有興趣,反而十分專注的盯著蘇菲菲看看,“沒錢只好蹭警車了。”
“我不是給了你一張名片,上面有我的號碼你不知道?”蘇菲菲感到疑惑,在她的角度看來,林森的親戚怎麼可能趕他走,何況他的實力也是實打實的厲害。
但是蘇菲菲哪裡知道,人一旦倒起黴來,啥破事都沒撞見,就拿林森來說吧,他本來有錢,可是裝錢的衣服上了司馬紫嫣的車後,倒把他扔一邊了。
“你的名片也不在身上,”林森有些不自在的品了口紅酒,腦海裡的隨意跟隨濃稠的紅液一同流淌進胃裡。
苦中帶著絲絲甜味兒,就像人生的囧途,多少會存在些苦盡甘來的滋味。
“別告訴我,你連手機這種高科技都沒有,”蘇菲菲放下酒杯,嘀咕了句。
“你挺了解我,山裡沒有訊號,”林森嘻嘻一笑,初次來到大城市的他,與許多打拼的年輕人一樣,窮的只剩下自己,不過,有一樣他還是比較先進的,那就是小時候他玩過飛鴿傳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