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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用得著現在才動手嗎?
派人回話,明言,案發那時,李翰林剛娶妻,尚無子,貴妃也特意請旨,不要株連其妻子、兒女。她不想讓誰來承擔責任,她只要知道事實。
李翰林明白了皇家的意圖,得到了保證之後,也就真的交待了。其實對他來說,說不說真相,他都難逃一死,他只想保住孩子們罷了。現在孩子們保住了,那麼,皇家要的真相,他真不介意說出來。
不過,這個真相,跟景佑他們想的還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劉芳娶樊家千金時,他是很氣憤的,覺得劉芳背信棄義,非君子所為。但是劉芳成親之後,並沒有疏遠他們,還時常接濟於他。慢慢的,他也就明白,劉芳若不是因為樊家的家財,他萬不會走這一步,他也看出了劉芳對妹子依然頗有情誼。
有一次,趁著酒醉,他探過劉芳之口風,那一次,劉芳雖說並沒有說什麼,但是那對李家的人來說,也就夠了。
劉芳安排了李氏去樊家做工,然後李氏就按著李翰林的吩咐,與樊家的廚娘結識了。
按著李翰林的想法,他認為用食物相沖法,根本就不用去買通誰,就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覺。
但李翰林把自己想得太聰明,但是人家廚娘也不是傻子。她很快就覺得不對了,為了安撫廚娘,李氏當時是允了廚娘,等她掌權,就放她兒子自由身,還有給廚娘一大筆錢。(未完待續)
ps:怎麼分也不分不成一章,只能分上下集了。對了,我找了新的轉換法子,不知道能不能成功,等東西回來,成功了,再告訴你們。失敗也說,讓你們再笑我,不作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