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吾心吾行,澄如明鏡,所作所為,皆屬正義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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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
林宇還未等到那老人的回答,手中的槍便又開了兩槍,於是,兩個悄悄摸摸拿出槍準備開槍的保鏢應聲倒地。
“我真的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執法人員,所以為什麼你們一定要這樣逼我呢?我其實不喜歡殺人的,尤其看到那子彈洞穿額骨,進入腦袋裡的畫面,哦,我的天吶,那真是太恐怖了。”林宇晃了晃手裡的槍,說。
但凡他的語氣裡面出現一點情緒波動,或者不是一直帶著淺淺微笑的話……說不定就真的有人信了。
“所以……你是法爾科內?”
林宇並不打算等待其他人的回應,畢竟看樣子,絕大部分人已經快要坐不住癱倒在地上了,於是他看向面前這個仍然坐在位置上,看上去頗為鎮定的老人,問。
“他不是,我才是。”一旁,一個自始至終沒有說過話的老人開口,他穿著得體的白色西裝,銀灰色的頭髮,雖然看上去仍然很精神,但那皺紋和老年斑在時刻反映著他的年齡。
“哦……那這位是……”林宇一挑眉,看向自己這邊這個。
“哥譚法院,菲頓法官。”法爾科內說。
“哇哦,大人物,難怪那麼懂法律,原來是本職工作啊,幸會幸會。”林宇說,“知法犯法可是不好的,對吧?”
菲頓法官冷笑,喝了口酒,並未回答。
他可不打算惹怒這個瘋子。
是的,在他看來林宇就是一個瘋子。
“比起那個,不如關心一下你自己,”法爾科內緩緩說,“年輕人,irs……也不是萬能的,在哥譚,就要守哥譚的規矩,而你壞了規矩。”
“哈,有意思。”林宇向著他那裡走過去。
法爾科內身邊的保鏢神情緊張,下意識站起身來,卻被法爾科內攔下了。
“明智的選擇。”林宇點點頭,來到法爾科內的對面。
落針可聞的酒吧裡,所有人都關注著這裡的動靜,這裡成為了絕對的聚焦點。
身處聚焦點之中的林宇,不慌不忙地將自己的長擺風衣脫下,疊好放到一邊,然後落座。
“麻煩給我來一杯牛奶,溫熱,不加糖。”林宇對吧檯那邊說。
本就沉默的酒吧裡忽地添上一絲詭異的氣氛……來酒吧喝牛奶,這種事一般來說是會被人嘲笑的,然而基於林宇之前所做的事情,眾人不僅不敢嘲笑,反倒是噤若寒蟬。
如果是一個面嫩的小屁孩來說要一杯牛奶,說不定會被人嘲諷一頓然後趕出去,而現在這個說要牛奶的,是剛剛槍殺了五六個人卻面不改色的傢伙!
這要牛奶的行為,看起來,便與“華強買瓜”、“魯智深買臊子肉”之類極其相似……就是想要找茬啊!
吧檯的侍者不知道應該如何回應。
“怎麼,擔心我給不起錢嗎?拜託,我感覺我都說了很多遍了,我真的很遵紀守法的,吃霸王餐這種事我怎麼會做呢?”沒有得到回應的林宇又看向他。
“還不去為客人準備?”法爾科內說。
侍者身子一抖,連忙去了。
酒吧裡當然是沒有牛奶的,他們得去其他地方找。
“酒精是一級致癌物,所以我基本上不喝酒,而且晚上,喝一杯熱牛奶更有利於睡眠。”林宇饒有興致地打量著面前的法爾科內,說道。
近距離觀察下,法爾科內老則老矣,卻有著一種不怒自威的氣勢,大概就像是那種黑幫教父一類角色的經典形象,尋常人和這樣的存在說話,必然會感受到巨大的壓力。
但林宇沒有半點感覺,他是官,對面是匪,他為什麼需要有壓力?
匪就是匪,坐到什麼位置上都是匪,所有一切都掩飾不了那破壞法律法規,殺人奪財才坐到現在這個位置上的本質。
這樣的人,沒有半點需要尊重的必要。
哪怕是什麼“教父”。
當然,這需要有足夠的實力,才能有足夠的底氣,比較巧的是,林宇恰好就有這樣的實力,所以他能夠去以俯視的態度去看待法爾科內。
“你的眼神讓我很不舒服。”法爾科內注視著林宇的眼睛,這種直視的目光能夠給對方造成壓力。
“因為我很好奇你為什麼能說出之前的那一番話,法爾科內先生,”林宇笑了笑,“哥譚的規矩……告訴我,哥譚的規矩是什麼?”
“哥譚的規矩,就是不要招惹不該招惹的人。”法爾科內說,“看看你的四周吧,irs行動專員,一個法官,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