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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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不愧是出了社會的人,三句話不離‘刷好感度’的老本行,怎麼轉都能給他轉到那裡去。
洛陽書也是沒什麼準備地就說出了這句話的,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就想這樣說了。他知道陳雅暗戀了他很多年,但是陳雅不知道,他洛陽書,又何嘗不是苦戀多年呢。
他從來都不是什麼君子,心愛的女人結婚了,他等。但是,如果她離婚了,他便會緊緊抓住這個機會,用盡一切辦法贏得美人歸。
黎思安看著陳雅因為對方的一句話變得像個初戀的小女孩,心裡什麼想法都沒有了,微笑了一下,“嗯,一家人。”
一頓晚餐寧靜而和諧。
洛陽書極盡紳士之道把兩人送回了家,溫柔告別之後才離開。
夜晚,陳雅和黎思安並肩躺在床上,黎思安的腳尖剛好碰到陳雅的小腿。
“安安,你真的同意了?”一片黑暗中傳來陳雅的問話,“如果安安不同意,媽媽是不會和洛叔叔結婚的。”
比起陳雅問得忐忑,黎思安鎮定多了,“嗯,媽媽,我真的同意了。但是,我希望小澤可以跟著我們,好嗎?”
陳雅腦海中浮現出一個小男孩的輪廓,倔強、稚氣,帶著讓人心疼的冷漠。
微微握緊黎思安的手,“好,媽媽答應你。”
窗外的蛙鳴聲有一陣沒一陣的,夜風也格外清涼,陳雅因為得到了肯定的答案而沉沉睡去。
——莎士比亞曾經說過:“最好的女人可以忍耐一世。”黎思安想,她的母親大可不必這樣,因為她黎思安從來不求自己的母親成為偉人口中的‘最好的女人’,像陳雅只希望她的一樣,她也只希望母親陳雅——這一世無論身在何處,開心就好。
作者有話要說: 也願看到這裡的讀者們不管身在何處,開心萬歲。
最後一段來自我的微博原創,很久之前的靈感了,現在總算用在刀刃上了。【鬆氣】
到此為止,【放大一百倍的過去】算是正式告一段落啦~
下面放小劇場biu~:
林耀:“……為毛老是說到我卻又不讓我出場啊可惡!!”
作者:“你只負責賣萌,除非【奸笑摸下吧~
林耀:“混蛋我知道了啦,各位留個腳印吧不然這混賬作者真的不讓我出場啊嚶嚶嚶~”【咬手帕】
☆、回來
2000年八月一日,S市。
這一天是陳雅和洛陽書結婚的日子。
洛陽書在市中心的酒店請了酒席,本來按陳雅的意思,請親近熟悉的親人朋友吃吃飯喝喝酒就可以了,不用大擺筵席惹人注目。但洛陽書卻不同意,怎麼也是他明媒正娶的老婆大人,怎麼能馬馬虎虎了事呢,於是選了離得最近的黃道吉日,速度做了準備。
——生怕別人不知道他的猴急。黎思安在心裡腹誹。
請酒席的飯店在S市十分有名頭,佔地面積頗大。洛陽書包下了最頂樓的兩層。因為是夏天,所以那些不喜歡吹冷氣的賓客們在宴會開始之前就都去了天台上。那裡也有和頂樓一樣配置的服務人員。
八月一日,剛好趕上Z國一個很重要的節日。結婚禮堂擺著幾十桌酒席,賓客們穿著正裝端著酒杯來來往往,不管是真心還是實意,個個臉上的笑容跟禮堂周邊擺著的粉色百合一樣燦爛。
黎思安小小的個子不斷在人群中張望,面上雖然還是一片淡定,但他心裡可真是又著急又有些緊張與興奮,一切都只因為一個原因,就在陳雅結婚的前一天,陳雅告訴她——黎思澤的撫養權已經被要回來了!而與此同時的,黎東河也因為欠債不還被人告上法庭,引起欠債數目太大,被判刑三年零6個月,和黎東河一起進去的還有他借錢時的擔保人——那個‘紅顏知己’,不過那個女人判地就比較輕,一年零3個月就可以刑滿釋放。但刑滿釋放後都必須依舊得還別人錢。
——這就是黎東河找陳雅復婚的真正原因。
黎思安昨天聽陳雅講了這些之後並不感到太意外,跟面帶哀嘆的陳雅比起來,靜靜坐在一旁的黎思安既沒有感傷也沒有鄙視,因為,令她在意的從來就不是黎東河。
——她的小弟,黎思澤要回到她們身邊了!
黎思安幾乎是控制不住自己唇邊的滿滿笑意,提著步子就向新娘的化妝室奔了過去。
“媽媽,小澤到了嗎?我怎麼……”
黎思安一推開門,話還沒問完,就被背對著自己的陳雅震撼到了。
陳雅面對著鏡子,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