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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了就好,證明我們真的有緣。”畢不凡指了指土炕,“坐上來,陪老夫喝兩口。”
我欠身坐在炕上。而張靜宜雖然也很累,但是她看到這裡的東西都很髒,因此強打精神,赤腳站在炕頭。直到我坐好之後,我才發現,桌子上只有一個瓦罐,一個葫蘆,既沒有筷子,也沒有酒杯。這怎麼喝酒吃肉,難道讓我和這個老頭子共用一個酒葫蘆,用手去抓盆裡的肉?
果不其然,畢不凡看到我坐好,立刻抓起桌子上的酒葫蘆,猛喝了一口,然後把酒葫蘆遞給我:“嚐嚐,老夫自釀的蟠桃酒。”
我接過葫蘆,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出於禮貌,我的確應該喝一口酒,吃一塊肉。但是想想畢不凡烏黑的手指,以及同樣烏黑的牙齒,再想想從牙齒縫隙裡面摳出來的那條肉絲,我的胃裡就一陣翻滾,實在是不敢用嘴唇去觸碰這個同樣黑糊糊的酒葫蘆。
“好髒哦,林哥別喝,會生病的。”張靜宜毫無心機,說出了一句很不合時宜的話。
我很尷尬,連忙用眼色制止張靜宜,並且強忍著心中作嘔的衝動,對著酒葫蘆喝了一大口。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葫蘆裡的酒的確很好喝,甜甜的,綿綿的,味道純正,唇齒留香。
畢不凡看到我喝酒,臉上露出欣慰的微笑,伸手在瓦盆裡翻了翻,竟然讓他找出一條兔子腿來:“嚐嚐,中午打到的,百年老兔肉,千金難求啊。”
撲哧一聲,張靜宜笑了出來:“老伯,兔子能活一百歲,豈不是成精了嗎?你可真逗,呵呵——”
“百年的算什麼,我還吃過千年的呢。”畢不凡一點也不覺得可笑,一邊給我遞兔子腿,一邊嚴肅地說道,“它還不能算是精,只能算是一個老兔子。”
百年老兔子(2)
我不禁也有些莞爾。這個畢不凡雖然以前我只見過一面,但是印象深刻。他是一個神神道道的人,說話愛咬文嚼字,似乎有某種奇術。今天看來,他還很幽默。
既然已經喝了酒,哪裡還在乎再吃塊肉呢。於是我拿起兔子腿,放在嘴邊咬了一口。本來我以為,這條兔子腿顏色發紅,似乎是一隻老兔子,又似乎是沒有燉爛糊,因此用的力氣很大。可是我沒有想到,兔子腿竟然很軟,我一下子就撕下了一大塊。兔肉入口即化,沒有咀嚼幾下,就順著喉嚨滑了下去。
“好香啊!”我由衷地讚歎,把兔子腿遞給張靜宜,“靜宜,你嚐嚐,大師的手藝的確不錯呢。”
張靜宜皺了皺眉頭,像是在躲閃一個很可怕的東西似的逃開了:“不吃,不吃,好惡心哦。”
畢不凡並不在意張靜宜的無禮,而是撫摸著幾根稀疏的鬍鬚開懷大笑起來:“老夫平生最得意的一項本事,就是煮兔子肉。不是我誇口,我煮的兔子肉,就是地下的閻王聞到了香味,也會忍不住跑出來分一杯羹的。”
畢不凡從瓦罐裡給自己抓了一塊兔肉,放在嘴裡嚼得油汁四溢:“美中不足的是這隻兔子太嫩了,如果再讓它活上幾百年,那味道保證你終身難忘。唉……可惜了,浪費了我許多大好的調料。”
張靜宜小嘴一撇:“吹牛,閻王要是上來了,還不把你抓去啊。”
張靜宜還是個孩子,說起話來沒有心計。可是我不同,我現在已經開始思考畢不凡的話了。看畢不凡認真的樣子,似乎並不是在開玩笑,難道真的有活了幾百年的兔子嗎?
最近發生了許多怪異的事情,因此我對這些事物已經有了一定的承受能力。我拿著兔子腿,狐疑地問道:“大師,這兔子真的活了上百年嗎?”
老頭的絕世武功(1)
畢不凡沒有回答我的問話,而是直勾勾地看著我的手腕。在手腕上,靈魂掛件在燈火的掩映下,散發著鵝黃色的光芒。
“此物可否借老夫一觀?”
畢不凡說完,不待我作出回應,右手閃電一般伸出,扣住了我的手腕。我下意識地一縮手,靈魂掛件從手腕脫出,到了畢不凡的手中。
我是練過功夫的人,對於小擒拿手擁有很深的造詣,善於在狹小的空間內與人進行格鬥。可是畢不凡的手法竟然比我還快,比我還刁鑽,當他的五指扣在我的手腕上的時候,我的半條胳膊立刻就麻了。
我內心的驚駭是劇烈的。一個身高只有一米六左右,六七十歲的乾癟老頭,似乎一陣風就可以把他吹倒,卻原來是一個深藏不露的高手!畢不凡的動作一氣呵成,從出手到搶到鐲子歷時不到一秒鐘,我雖然看出了不妙,心中也打算作出應對反應。可是我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