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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砍去。
這一刀凝聚了無比的怒氣和憤慨,力道無比凌厲。
夾克衫的手腳都被牢牢地綁在席夢思床的四角,雖然不是那麼緊,但卻無法掙脫,只能眼睜睜看著單思華將西瓜刀舉過頭頂。
手起刀落,只是眨眼間,單思華連砍三刀,總算把夾克衫的手臂給斷掉。
看到傷口處汩汩流出的紅色液體,夾克衫又急又怕,一下子疼得暈死過去。
見夾克衫斷手部位血流如注,單思華沒有絲毫的憐憫之心,開始隨意地掃視房間的結構。
和顧城的死比起來,夾克衫這點傷又算得了什麼。
突然,單思華眼光落在一處,那是放在抽屜上的一支手槍。
這把槍極有可能就是夾克衫用來打死顧城的那支槍。
一把將手槍拿在手裡,單思華仔細端詳,發現是一支自制的土式手槍,和當初在南方的時候,小偉所提供的手槍差不多。
留著這把手槍或許有用。
單思華將手槍收好,再看了眼躺在地上一絲不掛的女子,眼睛不經意地從一覽無遺的女子身上掃過,最後將目光停留在女子光滑的腹部。
單思華並非是貪戀女子的身體好看,而是準備在女子的腹部留下點東西,也算是給金四一個警示。
用紙巾搓成一支筆的形狀,單思華蘸著夾克衫的鮮血,在女子的腹部寫下四個大字:血債血償。
做完這一切,單思華不慌不忙地溜出來,準備沿著牆根尋找發出亮光的房間,伺機找出金四的所在。
之所以沒有一下子要了夾克衫的命,是想讓夾克衫先嚐嘗疼失手臂的滋味,再慢慢折磨他。
而且現在就把夾克衫幹掉,對於單思華會非常不利。
人命關天,如果發生命案,那麼勢必會惹上麻煩,更談不上和金四鬥下去。
穿過花園的小徑,藉助著樹木交錯產生的陰影,單思華小心翼翼地穿行在其中,慢慢向另外一個亮著燈光的房間靠近。
還記得上次受金四的邀請,就是在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