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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知縣讀了二十年的聖賢書,自然將聖人之言奉為圭臬。聖人說君子有九思,頭一條就是‘視思明’。君子視思明,要分得清是非,辨得明真假,要把人和事看得通透!
當年讀書時,魏知縣將此視為天經地義。然而出仕後才知道,人往往就是看不清是非曲直,或是不敢、不想看清真假虛實。因為分得太清、辨得過明,難免會碰的頭破血流,甚至害了卿卿性命。但要是裝作糊塗,固然可換得一時太平,卻遭受良心的煎熬,痛苦一生……
當現實與信念發生衝突時,妥協的往往是後者。但對魏源來說,這個選擇尤其艱難。這跟他的經歷有關,他是永樂四年進士,因年齡太小,面相太嫩,永樂皇帝讓他進士榮歸,讀書候用,他永遠無法忘記陛見時,皇帝的溫言勉勵、拳拳期望……
‘魏小愛卿,你要時時自省、嚴以律己,莫失朕所望!’
時至今日,永樂皇帝的這句話,仍時時在他腦海迴響,讓他不敢對自己有所放鬆……
這一夜,魏知縣天人交戰,睜著眼直到天亮,他終於做出了決斷!
當日排衙,富陽縣的官吏們,看到了一個血紅著眼睛的縣太爺,聽到了他的決斷:
“今日辰時,大堂重審何常!”
一眾官吏無不驚詫,然後肅然領命,完全與往日不同。
縣衙分大堂二堂。平日理政斷案,縣老爺都是升二堂。升二堂時,知縣一般穿戴公服,使喚的吏役一般也限於值堂書吏和經承差役,與事件無關之官吏則不必出現。
升大堂則縣官必須穿戴朝服,六房三班吏役都要齊集排衙,其鄭重程度遠高過前者。按規制,一般只有宣讀聖旨、奉旨辦差、或者有特別重大案件時,才會升大堂!
今日,魏知縣要升大堂問案,已經表明了他的態度。
退堂後,魏知縣沐浴焚香,除掉公服換穿朝服。
他穿著白襪黑履站在銅鏡前,兩個親隨為他套上赤羅青緣的上衣、下裳,然後整理衣領,露出齊刷刷一道中單白領。然後圍上銀革帶、帶上掛著赤羅無緣的蔽膝。革帶之後佩綬系而掩之,最後垂下兩條表裡俱素的大帶……
這既是穿戴,又是儀式,當一件件服飾加身,魏知縣感到責任,也一分分壓在肩上。為天子牧民,為百姓主持公道,是自己穿這身朝服的意義啊!
“東翁……”穿衣鏡上現出司馬求的老臉,他嘆氣道:“你真打算豁出去了?”
“食君之祿、忠君之事,為官一任、造福一方,這是我上任前的誓言。”鏡子裡的縣令,雖然板著臉,卻依然顯得很年輕:“富陽有何常這樣的惡霸不除,算什麼忠君之事、造福一方?”
“不知東翁打算怎麼辦?”司馬師爺肅然起敬道。
“等著先生出主意呢……”魏知縣兩手一攤,實誠道。
“唉……”司馬求嘆口氣道:“攤上你這樣的東家,真是麻煩啊……”
“先生果有良策?”魏知縣聞絃歌而知雅意,激動的轉過頭來。雖然孔曰成仁、孟曰取義,但不用成仁取義,那是最好不過的……
“我反覆思量,這何常其實並沒那麼可怕。”司馬求苦笑一下,輕聲道:“先說咱們最忌憚的錦衣衛身份。這一點很是蹊蹺。如果他是錦衣衛百戶,昨日過堂為何只字不提?只怕必有難言之隱。既然他不提,咱們便當作不知。至於將來錦衣衛會不會干涉,那就是上面的事了,與東翁沒有關係。不知者不為罪,錦衣衛再跋扈,也不至於找東翁的麻煩。”
“唔,不錯。”魏知縣點頭道:“那糧長的身份呢?這個也很麻煩。”
“都說糧長犯死罪可以納鈔贖罪。我昨晚睡不著,翻看《大誥》,發現這一條出自洪武八年十二月癸巳,‘糧長有雜犯死罪及流、徙者,可納款贖罪。’”司馬求輕聲道。
“哦……”魏知縣讀聖賢書靈光,對法律條文的鑽研,還只是剛起步。不過也知道,所謂‘雜犯死罪’,就死罪中性質較輕的一種,與‘真犯死罪’相對,處刑一般也較輕。
簡單說來,雜犯死罪就是十惡、故殺人、反逆緣坐、監守內奸盜略人、受財枉法中死者之外的死罪。
但這是什麼意思捏?
“嗯,什麼意思?”魏知縣不願顯出自己的無知。但時間緊迫,也只能不恥下問了。
“即是說,如果能讓何常招認故意殺人之罪,他便罪無可贖。”司馬求解釋道:“否則,教唆、誘拐、藏匿這些雜七雜八的罪名,是動不了他的。”
“但他不招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