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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指縣長周偉;“華仔膿包”的“華”是縣委書記藍慶華。
馬平,原彭水縣委書記,2001年調任重慶銅梁縣委書記,2006年8 月30日,就在秦中飛被帶走的前一天,馬平因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被檢察機關逮捕。縣長周偉任職5 年,碩士畢業;縣委書記藍慶華任職6 年,博士畢業。詩案發生時正值重慶市換屆選舉之際。
媒體報道馬平賣“官帽” 彭水居民:“城管打人”屬實,當時城管在宏江超市門口打傷賣饅頭的婦女,縣長路過看到了,打電話要求蔣成谷(副縣長)從嚴查處,把事情處理好;“公安辱屍”的事情是一個小孩死了,根據國家法律規定,要尊重民族習慣,他們有權放在屋裡,決定哪天埋哪天不埋。但是政府組織公安來干涉,搶死屍。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簡訊惹禍(3)
關於“公安辱屍”的說法在彭水當地有兩種版本。一個版本是:2003年,彭水縣一位領導的關係戶建了一個殯儀館,收費昂貴且強制周邊居民之喪儀必由其承辦。有一居民“擅自”安葬其親屬,某領導竟令公安出動,開棺起屍,強制送到那家殯儀館。對此,彭水縣縣委副書記孟德華解釋說,當時縣裡搞殯葬改革,建立統一陵園,進行規範管理,摒棄一些落後習俗。因為當地“壽終正寢”的習俗,民眾習慣在家辦喪事,殯葬改革阻力非常大。當時有一戶人家堅持不去殯儀館辦喪事,民政局局長去勸說時被居民圍攻打傷,最後縣裡出動公安維持秩序,並未強行將屍體送往殯儀館處理。
而彭水縣居民何鴻給出的是另一個版本:2004 年5 月,張小紅等11 人(均未滿18 歲)途經一中學時,毆打了該校學生李勇。李勇叫來叔叔和姑父持木棒、菜刀等兇器進行報復,打傷1 人,其餘人見勢不妙迅速逃跑。約1小時後,有人致電派出所,說逃跑的幾個人在扒子坪出現。派出所派出警力前往現場。張小紅等4 人很快被發現,情急之下跳進水裡。張小紅立足不穩,簡訊惹禍 1 溺水而死。8 月《重慶商報》以“重慶彭水警察窮追4 人跳江,死1 人被拋屍垃圾堆”為題作了相關報道。報道稱,在派出所便衣民警和手持木棒的村民追趕下,彭水4 名青少年跳進鬱江,17 歲的張小紅再沒能上岸,5 天后他的屍體浮出江面,他的父母希望派出所出面掩埋屍體,然而派出所民警和地方政府官員在屍體擱置43 小時後,僱人拋屍垃圾堆。
至於簡訊中所提及的虎口賓館,彩虹橋,分別地處彭水的南北門戶,如今都成了爛尾工程。而投資一個多億的白雲中學原址,在經過地質評估後,被認為有嚴重的地質災害,如今不得不進行重新選址。
就是這首極盡批評勸諫之能事的簡訊觸動了某些人的神經。簡訊首先在秦中飛教育系統內的一些好友之間轉發。幾天之後轉到了縣長周偉的手機上。於是,縣委直接出面,要求彭水縣公安部門嚴查簡訊的始作俑者。誹謗罪的罪名和一個月的牢獄生活就成了秦中飛這個文學愛好者付出的代價。
在家痛哭了幾天之後,陳瓊決定把5 歲的兒子送往外婆家,自己往返重慶尋求法律援助。幾經輾轉,陳瓊找到了秦中飛的高中同學、重慶《藍籌地產》記者李星辰。2006年9 月19 日,李星辰在部落格上發表名為《現代文字獄驚現重慶彭水》的文章。隨即新浪、搜狐等各大網站轉載此彩虹橋爛尾工程白雲中學原址
秦中飛妻子陳瓊秦中飛高中同學李星辰文。一時間,“彭水詩案”昭然天下,全國譁然。9月28 日,也就是秦中飛關進看守所的第28 天,事情出現了轉機。
陳 瓊:無法見到他,進去了(看守所)根本不能見。當時情況很恐怖,一提這個事,任何人都覺得怕。我在重慶找律師,找媒體,進行各方面協調。那時候最壞的打算是可能要打官司,打官司我不怕,只要把人弄出來,一切都好說。
李星辰(秦中飛高中同學):9月19號下午開始寫稿子,一直寫到晚上12點,寫好之後,發到我的部落格裡。那篇稿子當時在網上傳播得非常廣,我的壓力也非常大,感覺如果沒人出來申冤的話,基本上下一個被關進看守所的人可能就是我了。
陳 瓊:後來他們找我,說秦中飛在看守所裡表現如何好,根據我們家庭的狀況,考慮到我沒工作,孩子也小,有個老母親是殘疾人,讓我把他取保候審出來,讓他好照顧我們。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簡訊惹禍(4)
李星辰:當時有人給我打電話,說重慶市主要領導對這個事情有了批示,縣裡